第(2/3)頁 可以由這些人出任講師,教村民識字。 其實這有點類似于明代的社學。只不過社學是教小孩子的,而夜校是教成人的。 朱慈烺不需要這些村民都能熟讀四書五經,只需要他們能夠識字,這個難度并不高。 當然要做到這點必須要把里甲制恢復起來。 里甲制是用來管理戶籍的制度。 明初規定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其中抽出十戶為里長,其余一百戶分為十甲,每甲之中又抽一人為甲首。 不論是里長還是甲首都是輪流擔任的,理論上講十年應該輪流一遍。 里長、甲首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統計所屬人戶丁口、田產及其變化,以及賦稅征收,徭役攤派。 在里甲制度的基礎上編制黃冊、魚鱗圖冊。 有明一朝,皇權是不下縣的。 官府對基層的統治便依靠這些里長甲首。 可惜萬歷一條鞭法后,保甲制替代里甲制,官府對基層的掌控進一步減弱,近乎失去控制。這才是明末逃籍,乃至造反情況屢屢發生真正的原因。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崇禎末年所用的黃冊、魚鱗圖冊還是萬歷年間實行一條鞭法時造制的早已經失真。可各級官府基本上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是改個年份照用不誤。 如此一來朝廷便成了瞎子聾子,毫無動員能力可言。 朱慈烺想要恢復里甲制,不光是為了讓里長甲首幫忙辦夜校,更是為了國家動員力的長遠考慮。 畢竟國與國之間打仗打到最后比拼的是動員力,一個沒有動員力的國家僅靠精兵策略是不可能取勝的。 朱慈烺將自己的想法向文安之簡述之后,文安之沉思片刻恭敬道:“陛下圣明,里甲制實乃大明固本之國策。然自萬歷年間以來趨于廢弛,要想恢復并不容易,但必須去做。” 文安之并不直接負責這塊的工作,故而也只能給出一些個人建議。還得朱慈烺乾綱獨斷,將具體的工作分配下去,協調戶部、工部等部門,將里甲制度恢復起來。 任何制度都有他的利弊。就拿里甲制來說,在明中前期還是能夠較好的完成使命的。其后期的崩壞廢弛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不能僅僅歸咎于制度本身。那樣是不客觀的。 至少在朱慈烺看來,里甲制比保甲制更適合朝廷的統治。因為有過長期成功的經驗,恢復起來也更容易。 而如果要重建立一套新的基層管理制度,需要花費探索的時間恐怕是恢復里甲制度的十數倍。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