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戴蒙很快清點了自己的財產,把屋子翻個遍也花不了多少時間。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間破屋,家具少的可憐連臺電視機都沒有。 現金一共36美刀,他不像是有存款的,錢包里也沒發現銀行卡。就這點家當,他混幾天就要沒錢吃飯了。如果他像在尤曼吉時那樣頓頓大魚大肉,天天品嘗美食,一頓飯就能把錢花光。 接下來,他要做點什么呢? 找份日薄西山的工作,掙著微不足道的工資?過著波瀾不驚的日子直到下一次穿越?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美國的犯罪率那么高,他一個中國人如果老實本分,豈不是寸步難行? 他也不打算接受現有的設定當小偷,那實在太LOW了。哪怕在這座城市里他成為了一名傳奇大盜,不還是個賊?比起當賊,他更想成為一名超級英雄去打擊罪犯,順便拿走罪犯身上的錢。 戴蒙認為身為一個穿越者,無論到了什么世界,都不是非得遵守規則。很明顯錯的不是他,是這個世界。以前那些進局子的破事,根本就不是他做的啊! 既然世界(火種)讓我在警方那里有案底,那我也不用再裝什么正人君子了。 戴蒙把屋里值錢的東西帶上,立即出門。除了現金外,在他看來只有駕照還算有用,在美國駕照起到身份證的作用。神奇的是,他連手機都沒有,也沒有手表,所以不知道現在是什么時間,慘的一批。 戴蒙并不是一個喜歡熬夜的人,惡劣的形勢卻逼的他不得不在夜晚外出。 他想盡快搞清楚這是什么世界,順便選一個好住處。他必須花錢住酒店,絕不會在這個鬼地方過夜,味道令他無法忍受。 而且他剛穿來,一點都不困,找個網吧通宵上網也比待在這里強。只要有網絡,他很容易確定是什么世界。 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平民窟,這棟房子破到仿佛隨時會塌掉,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出門聽到有鄰居大聲爭吵,還看到有間屋子沒有房門,里面空著沒人住。這里的環境差到讓他懷疑自己穿到了印度,或許明天鄰居會來和他討論喝牛尿的心得。 這種地方的治安自然不會好,幸好他隨時可以鍛造出武器,底氣很足敢夜間出門。 走在沒有路燈的漆黑巷子里,他覺得天氣有點涼。 出門時他外衣穿的是黑色翻領工裝上衣和灰色休閑褲,里面只有秋衣,沒穿秋褲。他意識到穿少了,卻沒打算回去找衣服,滿腦子想的都是怎么盡快發財,然后去買高檔衣服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