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不容易。 喜歡的,能想到并背出來的,一共就那么多,愣是全都寫了。 李二也很爽。 好詩! 當真都是好詩! 雖然都非陳遠原創,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著,但是,怕什么,原創又沒在,只要陳遠不說,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創!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爾,他現在都懶得跟他置氣! 永嘉也很開心。 她是知道陳遠要開餐廳的,陳遠也說過,要弄一些好字,掛在餐廳做裝飾。 而今眼下這些字,豈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歡欺負人么,你不是牛么,回頭,把你的字都掛去餐廳,讓人看著下飯,看你面子往哪擱!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陳遠的腰,低聲道:“再讓寫個招牌。” “招牌?” 陳遠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實他本來沒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單純覺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賞的絹帛多的是,別說拿來寫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來,等餐廳開業,掛到餐廳,才是王道啊! 畢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樣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讓人如秦兄這般量產,幾無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雖然店里的招牌已經有了,但是,哪有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裝裱一下,掛到書房,也不錯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這字,是真好,可惜,記得的就這么多,要不還真想繼續看秦兄書下去。” 說完話鋒一轉:“能寫的暫時就這么多了,小弟厚顏,再求四個字,未知秦兄可否再次執筆?” “好說,好說,哈哈哈哈!” 李二哈哈大笑。 喜歡鉆研廚藝的,都喜歡人夸飯做得好,喜歡研究書法的,都喜歡人夸字寫得好,他現在的身份,就不是皇帝,而是書法愛好者。 等到陳遠把要書的四個字說出來,更是,doublekill,雙倍快樂。 因為那四個字叫——盛唐風華!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