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還是有點道理的。 自古以來,火都是神圣的,大眾記憶中,火,便代表了火神。 故等閑沒人把火掛嘴邊,火場更是不能說火,要說走水。 也因此,若是有人無緣無故被火燒死了,大可以認為是罪大惡極,觸怒了火神爺。 可問題就在于,誰知道這火到底怎么來的,萬一,就是人放的呢? 我貌似也沒說這火不是人放的吧? 一念及此,李二心里越發郁悶,幽幽道:“那如果這火是你陳大哥放的呢?” “不可能。”長樂想都不想,便予以否認。 李二嘴角抽了抽:“為什么,那廝看上去就那么像是好人?” “那也不是壞人啊!”長樂言之鑿鑿,卻也有點臉紅。 印象中,她從未如此跟父親說過話,尤其,還是因為一個男人。 這時長孫皇后笑道:“還是說說到底什么情況吧,說實話,妾身也不信無緣無故陳伯會做出那樣的事情。” 還是很維護的。 言下之意,即便真就是點了,那也不是無緣無故,而是,有緣有故。 換句話說,還是那倆罪有應得,死有余辜。 便是這話,李二都氣笑了:“你,你們……算了,我懶得跟你們說!” 還真給氣到了。 說完,筷子一擱,側過臉去,不說話,卻也不走。 見狀,長樂無奈,只得盛了碗湯起身走過去:“好了爹,女兒錯了,女兒錯了還不成?不生氣,喝碗熱湯,嗯?” 李二瞅了一眼,又瞅了一眼,終究還是沒舍得說重話,只癟嘴道:“這會倒知道錯了,那早干嘛去了?” 說著,便把湯端了起來,不多久,又把整個事情的經過,和盤托出。 聽完,長孫皇后好笑:“既然是誤會,走水亦是偶然,非陳伯本意,二郎又何故大發雷霆? 莫非,又跟去歲一樣,是失了樣會討人開心的的好玩意?” 說的是去年的事。 去年春日,番邦異域進貢來一只鷂子,品種極為珍稀,李二很喜歡,經常帶著玩。 結果有一次,偶遇魏徵,為免被這貨嘮叨,李二便把鷂子藏入袖中。 原本以為那老貨很快就會走的,結果屁事特別多,都屢次三番提醒了,還叨逼叨叨個沒完。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