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還是有點可惜的。 鹽,很多人印象中,古代都是受管制的,屬于官營,類現代的國企。 而事實上,封建社會,的確有很長一段時間,鹽都是專營,有高額鹽稅,以至鹽價居高不下,私鹽猖獗。 從而也締造出了所謂的鹽商,富可敵國。 然而在隋至唐朝開國之后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其實是沒有這回事的。 當下的鹽價并不高。 米,五文錢一斗,鹽,一斗八文,比米貴,但是貴得有限。 故,影視劇和小說中平民百姓吃不起鹽的情形,當下并不存在。 這一時期,沒有專項的鹽稅,只有市稅,同時,沒有官鹽,自然而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私鹽。 換句話說,眼下的大唐,鹽就是普通商品,不受管制,可以隨意買賣。 真正把鹽收歸官營,附以高額鹽稅,導致鹽價飆升,是安史之亂之后的事。 若非如此,瘋了才會想到去販鹽! 只可惜,鹽這個東西,當下用來壟斷牟利的確有點不合適。 就不說李二怎么想了,單說他自己,其實也希望整個大唐的子民,都能盡快吃上物美價廉的好鹽。 因為,粗鹽吃多了,真的會中毒,得病。 而他內心深處,這些相隔上千年的唐人,其實都是同胞。 當然,壟斷雖然不行,但是參與進來,分一杯羹,是沒問題的。 賣鹽嘛,誰賣不是賣? 憑什么別人能賣,咱就不能賣? 賺錢又不寒磣! 不過還是那句話,不能吃獨食,要找隊友,最好,來倆國公。 這下李二就樂意了。 誠然,作為一國之君,他不能為一己之私,把這新鹽之法據為己有,可是,不等于他就不能賣啊! 別人都能賣,為毛老子當皇帝的就不能賣? 皇帝也要用錢的! 這年頭,皇帝家中也沒有余糧! 況且,這也算是為新鹽推廣,和帝國子民吃鹽安全,做貢獻! 于是,事情就這么定了下來,一方面,新鹽之法上報,爭取加官進爵,一方面,準備合伙販鹽。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