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她當時拒絕了。 這十六多年來,爸爸媽媽偏向妹妹,同是女兒,她起早貪黑地干活,妹妹卻什么都不用做。 妹妹吃好的穿好的,她卻只吃妹妹吃剩下的,穿妹妹穿不了的。 但父母都說,你是姐姐,你就該讓著妹妹,因此,她認了。 她什么都可以聽父母的,但讀大學這事,本就是她為了逃脫媽媽安排的婚事才提前報名參加高考的,她哪里肯答應? 想來,應該是她沒有讓出大學名額,所以他們才將她賣進深山,好讓妹妹占用她的大學名額,順便用賣她的錢給妹妹當路費吧? 這十年,她無數次都在想,同是女兒,為什么妹妹就是寶,她就是根草?甚至毀了自己來成全妹妹? 她想不通! 所以,從賣到老虎坳那天起,她就想著要逃出去,她要當面問父母,為什么要這么做? 老虎坳整個村子只有三十八戶人家,因為貧窮,沒有人愿意嫁到這個村里來,幾乎家家戶戶的媳婦都是買來的。 據說,賣給他們村媳婦的人不但提供媳婦,還提供“維護”。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