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如果她不想將她妹妹送牢里了,他的手表怎么辦? 這個江懷玉看起來懂得法律,不會允許他們搜她的身。 而且,在她說出憲法第37條規定之后,誰也不敢再搜她的身,否則,那就是知法犯法了。 也就是說,如果不報警,就沒法搜她的身,但如果不搜身,他的手表怎么拿回來? 那是他舅舅送給他的名貴表,他求了好久,他爸爸才允許玩一個月,要是拿不回來,他怎么把表還給舅舅? 他不解地看向江懷玉:“萌玉你——你怎么啦?” 他還有句話沒有問出來:你怎么改變了初衷了? 江懷玉也有點為難啊,她只以為,會很順利地搜萌玉的身,在眾目睽睽之下把東西搜出來,就能定她的罪,再將她送往執法機關了。 可現在,江萌玉提出了報警,還用一句話阻止了大家搜她的身! 難道,真的必須報警? 如果是之前,她會毫不猶豫地報警,畢竟,她做了那一切,就是為了讓有關部門定她的盜竊罪,而且是數額巨大。 但看到萌玉那從容不迫的樣子,還主動提出報警,她下意識地覺得,這報警之后,將會對自己十分不利! 不說別的,就她這冒牌的身份,到了警局,恐怕就有可能暴露。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