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我打得真的是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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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同時換下主力的時候,勇士領先著17分。
而比賽,只剩下了最后的不到四分鐘。
這比分差距,加上剩下不多的時間,馬刺這個時候選擇放棄這場比賽,也是合理的。
但……
“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如果馬刺能夠堅持下去,不在這個時候放棄比賽,斯大是能夠沖擊更高的單場得分記錄的……”
馬特·古迪卡搖著頭,他對馬刺提前放棄這場比賽的行為,大失所望。
一旁的馬夫·阿爾伯特也是同樣的表情,在比賽已經蓋棺定論,林星的數據、得分也已經停止了增長。
他搖著頭,開始總結:“很顯然,斯大的這場高分表演,和上個賽季末大衛·羅賓遜的高分表演,完全是兩個概念。”
“首先,我們能夠肯定的是,斯大沒有故意刷分……”
為什么這么肯定林星沒有故意刷分呢?
看看狂人的投籃命中就知道了,上半場13中2,都鐵成科比了。
狂人還是這場比賽林星最大的幫手,他都鐵成這批樣了,林星就算想傳球,傳給誰啊?
所以說,這場比賽的林星切換到科比模式,也是逼不得已。
“其次,我們能夠確定的是,斯大的每一分,對勇士來說,都是無比關鍵的。”
為什么說林星的每一分都是關鍵的呢?
半場比賽結束時,勇士甚至還落后了馬刺4分。
而第三節,林星單節轟下29分,正是勇士緊咬著比分,甚至還反超了比分的原因。
三節結束,勇士也就領先了2分,比賽的局勢仍然撲朔迷離。
而第四節,林星單節再轟22分,也是勇士鎖定勝局的原因。
所以,沒有林星的爆發,就沒有這場比賽勇士的勝利。
“所以就含金量而言,斯大的74分,應該是歷史之最了。”
為什么是歷史之最呢?
首先,排在林星頭頂的單場得分,就只剩下了威爾特·張伯倫的100分,和威爾特·張伯倫的78分了。
但和上將的73分一樣,張伯倫這兩場高分,也帶了點刷的意味。
尤其是100分那場,張伯倫刷到最后,對手只能用犯規阻止他。
和上將那場73分,簡直就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
包括張伯倫78分的那場,他出手了足足62次。
并且這場比賽,大帥還輸了。
林星的這場比賽贏了,出手也就47次,命中了28個球。
靠著9個三分,9個罰球,以59.6%的命中率,高效的轟下了74分。
刷分?
真要刷分的話,這場比賽的林星,刷個100分,難度很大嘛?
林星:很大,體能不允許啊!
說白了,現下的籃球,和當年張大帥時的籃球不一樣了。
當年張大帥的籃球,技戰術配合匱乏,防守也不像現在,富有層次感。
就拿張大帥來說吧,費城勇士隊的戰術就一個,把球給張大帥。
什么后衛,什么前鋒,那都是傳球的工具人,目的就一個,成功的把球送到張大帥的手里。
雖然說——
把球給隊內最好的球員,怎么就不是一個好戰術了?
但費城勇士的這套打法,也忒簡單粗暴了。
尤其是他刷100分的那場比賽,就一個打法,中距離接球,然后跳投。
什么突破,什么雙后撤,什么背打,統統都不需要。
所以說,即便是前世,都有一堆人喊著:81分比100分的含金量高多了。
林星的74分也同理,別看他比科比的81分還少了7分。
要知道,科比81分那個時代的得分,又比眼下這個時代簡單一點。
畢竟,那是no hand check的時代……
所以,比賽尚未結束,但一切都已經蓋棺論定的時候,馬特·古迪卡和馬夫·阿爾伯特是驚訝甚至震驚的。
“難以想象,斯大如果厚著臉皮打完最后三分多鐘的比賽,他能夠得到多少分……”
比賽結束的時候,馬特·古迪卡還在搖頭。
“不管怎么說,這場比賽,斯大證明了他的得分能力。”
馬特·古迪卡并不知道,這場比賽開打前,林星憋著一股勁想要證明的,其實是他的傳球能力和組織功底。
誰知道,隊友狀態稀爛,他被逼無奈,證明了自己的得分能力。
然后誤打誤撞,就打了上將的臉。
世事,就是這么的奇妙。
……
比賽結束的時候,林星的身體都涼透了。
他也在想,如果馬刺能頑強點,再堅持堅持,他是不是也能砍個81分呢?
如果這場比賽林星拿的不是74分,而是81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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