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陳遠嘴角抽搐:“所以呢,買衣服的時候你就想好了?” 石嵐吃吃笑,不語。 田舒笑著說道:“也沒那么嚴重,說實話,對于我跟嵐嵐來說,公司現在這樣已經不錯了,畢竟我們現在才大二。 況且,在真正的競爭來臨之前,我們還是有把握讓公司更上一層樓的,我估計,做到單月四五十萬的凈利潤應該不成問題。” “只是碰巧遇見我,然后,我似乎在音樂方面有點天賦,公司,有可能因為我而一炮走紅,一飛沖天,所以,就試試看,對吧?” 意思已經很清楚了,站在田舒和石嵐的立場,也沒問題,是以,不等田舒說明,陳遠直接補了出來。 石嵐捏了捏他耳朵,笑嘻嘻說道:“臭弟弟真聰明,這么跟你說吧,我們,其實就是看上你的才華了,想請你當個內容總監,給公司簽約的作品把把關。” “還有呢?” “還有就是你的作品啊,彩鈴,不需要完整的歌,所以嚴格來說,你那天給我唱的那一段,也可以做成彩鈴。”石嵐笑著說道。 田舒點頭道:“是這樣的,你既然了解彩鈴,那就應該清楚,彩鈴只需要一個片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是完整的歌。 而且我跟嵐嵐一致認為,你的那首歌,和那個片段,都有大火的潛質,做成彩鈴效果一定很好,所以我們決定,你所有的作品,包括已經簽約的那首歌,分成比例都可以改成七三,你七,公司三。” 分成比例,七三! 外加一個內容總監! 意思是,咱不但混上一份大神約,同時,還混成了網站編輯? 心里琢磨著,陳遠忽然也覺得蠻有趣的。 原本,他只想當個“寫手”,混混日子,不曾想,“網站”居然打算讓他當大神。 非但如此,老板還看上他了,想讓他當“編輯”,“總編”! 不由樂道:“那么看好我啊?我不懂音樂的,我連簡譜都寫不來。” 田舒信心滿滿:“沒事,彩鈴不是專業音樂,太過專業,反而不合適。 我跟嵐嵐看中的,是你的鑒賞能力,非專業的鑒賞能力。 誠然,不可能所有人都真的懂音樂,但我相信,每個人,都是天生的鑒賞家,我跟嵐嵐也都相信,你可以。”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