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老先生如此義舉,朝廷不能沒有表示,不知道花老先生對于朝廷有沒有請求,楊某忝為越州黜陟使,還是有一定權限的!’ 捐贈六百萬兩,朝廷不能直接收,但是可以換! 花如令顯然也知道這一點,這也就是為什么花如令只出六百萬兩,而不是八百萬兩的原因。并不是花如令拿不出八百萬兩,而是這八百萬兩不能來自同一家人,特別是涉及軍餉這種敏感的事情。 大周建國之后第一個公認的首富,其死因很大一部分就是僭越之罪,以商賈之身代天子犒賞三軍,才為太祖高皇帝所忌憚,抄沒家產,舉家流放。 花如令可不想重蹈覆轍,這個錢不能是花如令捐給朝廷的,必須是花如令和朝廷的公平交易。 這樣朝廷拿得安心,花如令也給得放心! 這個道理楊清源懂,花如令更明白。 “老夫聽聞,朝廷之前在揚州整肅吏治!一大批揚州的鹽商都被朝廷給抄家了!” 花如夢給楊清源三人都倒了一杯茶。 楊清源自然知道花如令這話中的意思。 “花老先生對朝廷的鹽引感興趣。’ 自古鹽鐵從來都是朝廷專賣的,官山海之產,控山澤之利。 山海之中,最大的利潤便在鹽鐵之上。 官府壟斷經營,寓稅于價,普通的稅收施加于百姓身上,根本沒有多少,也遠不足官府的財政所需,所以用了這個辦法,將必需品收為官府買賣。 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稅,又感覺不到征稅,只是將其當做了一個正常的商業交易。 這個操作似乎在后世的藍星上好像也看到過! 到了先漢,采用道門的無為而治,實行休養生息政策,開放民營,對鹽鐵采取放任政策,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 到了先漢孝武帝之時,迫于抗擊匈奴的軍事財政壓力,打擊地方豪強,增加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實行了鹽、鐵和酒的國家壟斷經營制度。 孝武帝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 在鹽、鐵產地設置鹽官、鐵官,管理鹽鐵的生產與銷售。鹽專賣采取在官府的監督下由鹽民生產,官府定價收購,并由官府運輸和銷售。鐵專賣采取官府統管鐵礦采掘、鋼鐵冶煉、鐵器鑄造和銷售等一切環節,嚴禁私人鑄鐵煮鹽 這大大緩解了孝武帝時期因為對匈奴大規模戰爭帶來的財政壓力,但同時也帶來了不小的弊端。 比如鹽鐵質量低劣,價格昂貴。 到了先漢孝昭帝時期,朝廷之上因為鹽鐵專營之時,展開了一場大型的辯論,這也是最初的國營壟斷經濟和自由市場經濟之爭論。 賢良文學一方認為,認為實行鹽鐵等官營政策是“與民爭利”,違背了古代圣賢“貴德而賤利,重義而輕財”的信條,敗壞了古代淳樸的社會風尚,引誘人民走“背義而趨利”的道路。 而以御史大夫桑宏羊為首的一方,則強調法治,崇尚功利,堅持國家干涉經濟的政策的道路。對鹽鐵官營、平準、均輸等重大政策措施采取堅決維護的態度,認為它“有益于國,無害于人”,既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填充邊費空缺,又有發展農業生產,“離朋黨,禁淫侈絕并兼之路”的作用。 其中的均輸是在各地設置均輸官,負責征收、買賣和運輸貨物,地方應繳納的貢物,折合成錢交給均輸官,均輸官再在各地之間賤買貴賣,調節物價,同時也為國家增加了收入。 而平準則是官府負責京畿和大型城市的平抑物價工作,賤時國家收買,貴時國家拋售,抑制奸商的投機倒把行為,穩定物價。 算是最初的宏觀調控政策之一。 其初衷是好的,可惜理論過于理想化,反而造成了百姓買什么什么貴的惡性循環。 這場辯論的結果最終取消了酒類專賣,同時對鹽鐵也開始了改革。 因為這場大型的辯論,先漢桓寬最終將其整理成冊,撰寫成了《鹽鐵論》 后世的鹽鐵之策幾經更迭,到本朝,鐵礦仍由官府專職開采,但食鹽卻變成了引岸制,即商人向政府購鹽引后,(即取得販運銷售鹽專利的憑證)可憑鹽引將鹽運往指定區域,獨占區內食鹽銷售。 揚州一案,其中的大鹽商,殺的殺,抓的抓。 揚州、越州乃至整個江南的食鹽市場便空了出來,官府會再扶持一批新的鹽商來進行食鹽的買賣。 花如令便是看中了這個機會! “江南的鹽市確實是一筆大生意,區區一張鹽引,我也可以做主!不過 楊清源的話,意猶未盡。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