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隨著太子的問話,剩下的眾臣也等著楊清源的回答。 楊清源不慌不忙,從袖中取出一份書卷,由一個內侍上呈天子。 “楊卿這是何物?!” 楊清源答曰,“回陛下,這是司煊衛,三年來,也就是自大理寺重建以來的記錄,其中記錄了大理寺附近四坊三年來的所有火災!” 楊清源一頓之后,繼續道,“自大理寺重建至今,僅失火兩次,且都沒有人員傷亡。從來沒有人犯死在大理寺中!” 大理寺沒有執行權,楊清源也不會有所逾越。 周帝滿意地點了點頭,現在看來,楊清源辦事他都是可以放心的。 眾人傳閱了案卷之后,確認無誤。 “陛下、太子殿下、各位大人,這不過是審訊方法之中的詐術罷了!大理寺審案,很要動用刑罰!以攻心為上!” 待到說完之后,楊清源朝衛東來點了點頭,說道,“衛大人,請繼續!” 衛東來似乎沒有受到影響,繼續問道。 “周明生本官問你,這卷宗之上寫了,在死者劉雪的閨房之中找到了一塊白玉扇墜,上面有你的指印!此事你作何解釋?!” 周明生對于這些事情,都已經仔細推敲過了,立刻辯解道,“大人冤枉啊!那塊白玉扇墜并不是小人的!小人見過那塊扇墜,那是郢國公之子馮虔的扇墜!此事馮虔可以證明啊!!而且那什么嘮子指印說不定就是楊清源編出來陷害小人的!” 未等楊清源呵斥,一旁的程青松便冷冷地說道,“指印之法,自古有之,楊大人只不過是將指印提取得更加清晰而已!” 不同于后世,指印之法是沒有牢固的理論依據的,但是程青松的這句話算是給楊清源站臺了。 大周監察系統一把手,地位還在六部尚書之上,與大學士平起平坐。 眼前這位大佬出手,衛東來也沒有在指印上多做文章,繼續問道:“既然不是你的!為什么上面有的指紋!?” 看似是訊問,其實衛東來是在引導周明生脫罪。 “小人與馮虔乃是舊友,也曾把玩過那塊扇墜,上面有小人的指印也是正常的事情。” 楊清源聽到此解釋,心中感到不妙,衛東來確實也是刑律高手,他的目的就是要將周明生和這塊白玉扇墜的聯系割裂開來。 “衛大人有所不知!在這塊白玉扇墜上,只有周明生、死者劉雪的指印!而馮虔也向下官敘述,這塊玉佩早已丟失了數月,這么長的時間過去了!連馮虔的指紋都消失了,為何周明生的指紋還在!?” “指印之法玄之又玄,或許因人而異。單就一枚白玉扇墜,證明不了任何問題。僅以此為憑,恐有證據不足之嫌。” 衛東來看著楊清源說道,“楊大人曾經在刑律審判上提出了一個概率,叫排除其他合理可能!楊大人自己以為,這周明生一案中的證據能證明本案嗎?!” “……” 楊清源將目光轉向了上座的周帝。 昨夜周帝聽到了周明生招供的全過程,還詢問了丫丫,如果周帝此時開口,那么一切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周帝才是這個案子的最終決定人。 只要周帝信了,任衛東來舌燦蓮花,都不能改變結果。 但周帝卻高居皇座,神情平淡,看到周帝的表情之時,楊清源就知道事情已經發生變化了。 太子應該是用了什么方法,讓周帝保持中立,甚至偏向他。 不再指望周帝,雖然證據略有不足,但楊清源還是不打算放棄。 “衛尚書可曾仔細看卷宗!除了這塊玉佩,還有人證!死者的女兒可以指證,周明生和李守的長相極為相似,幾乎可以說是一模一樣!而案發的時候,周明生又恰好在萬年縣。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周明生殺人的事實,但有如此多的間接證據可以佐證。” 楊清源直視衛東來雙目說道,“每一個間接證據均能夠從不同側面間接證明部分案件事實,且各個間接證據能夠互相印證并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最終得出的便是事實!” 衛東來卻搖頭否認道,“楊大人你所說的證人,只是一個孩子,如此幼童之言,豈可為證?!” “衛大人此言謬以,孩童之言為何不可為證?!證詞的效力應當視其證明內容與該孩童的年齡、識別能力是否匹配而定。若孩童證詞復雜繁瑣,自然不當采納。可如今死者之女雖然年幼,但自家的父親應該不至于認錯吧!” 衛東來立時反對道,“楊大人此言謬矣!本朝對于此法雖然沒有規定,但前秦之律中的《囚法》卻有解析,謂之:二人相證,事未可知!雙方針鋒相對的證詞,沒有第三人的驗證,誰人為真,誰人為假,如何驗證?!”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