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傻了吧-《兔子大佬,尾巴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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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下最后那層遮羞布,就永遠蓋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澤把那片樹葉扔進路邊的綠化帶里,他像是自言自語一般,輕聲道,“狼和兔子注定沒結果的。”
既然這份感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會給人平添麻煩。
干脆就讓它從未存在過。
又或者,僅僅只存在于,自己的心底。
季澤掏出手機,給馬堂打了個電話。
“堂哥,你是我親哥,”季澤眼底泛紅,話中卻依舊拖著那副吊兒郎當的口氣,“你和你家小鳥,借我打打掩護。”
八月上旬,最熱的時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書桌前,暴躁扔筆。
什么玩意兒,不會寫。
他發現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壓根看不下去書。
沈初隨手翻了翻桌上的暑假作業,決定放棄。
不在教室的話,沒有氣氛。
孟雨疏敲敲門,給沈初端來了半塊西瓜。
“寶貝吃西瓜,”孟雨疏滿臉是笑,“學累了吧?歇歇再寫。”
“沒學。”沈初把作業合上一扔,接過西瓜放在桌上開吃。
孟雨疏拿過他的暑假作業一看,瞬間咋呼開了:“明天就開學了,你怎么就只寫了個名字!?”
沈初用勺子舀著西瓜,心道要不是明天開學,他連名字都不寫。
“不是好好學習了嗎?怎么還不寫作業?”
孟雨疏想摸摸沈初的腦袋,卻被自家兒子側身躲過了。
“別摸我頭。”沈初嫌棄道。
“自己兒子的頭怎么不能摸了?”孟雨疏變本加厲,兩只手一起使勁在沈初腦袋上摸來摸去,“你這個人都是我的。”
沈初:“……”
自己這個老媽這么大年紀了,外表跟小女生似的,內心也跟小女生似的。
“你爸慣得好,”孟雨疏美滋滋地搶過沈初手上的勺子,自己也吃起了西瓜,“兒子就沒老公好,連腦袋都不給摸。”
沈初歪著身子忍受孟雨疏的單手摧殘,心說老公和兒子能比嗎?
孟雨疏嘴上吃著,手上摸著,人舒服了,也就不跟沈初計較了。
“等你娶個小姑娘回來,老媽就不摸你腦袋了。”她笑著跟沈初揮揮手,“讓人小姑娘折騰你。”
房門被孟雨疏輕輕關上,沈初拿起勺子挖了塊西瓜。
誰家的小姑娘敢碰他頭發?胳膊給她折了。
沈初嚼著西瓜,突然想到沒有小姑娘,小伙子倒是有一個。
而且被摸了頭發自己還沒意見的那種。
又他媽是季澤。
沈初把勺子往西瓜里一戳,也不想吃了。
當年還沒分班的時候,他在樓梯口聽見季澤與馬堂的談話,說的不是白緋,是自己。
一年多前的事了,這匹狼崽子,從什么時候就動了這份心思?
自己沒他高,長得也兇,成績不好,還是只菜雞小兔子,到底哪里招季澤喜歡了?
沈初看著自己的手指,心里突然有了些許別樣的意味。
季澤竟然喜歡他。
是那種喜歡。
隔天沈初背著自己一字沒動的暑假作業去了學校。
寢室里,方恒正趴在桌上奮筆疾書。
“初哥,來這么早,抄作業的吧!”方恒一臉“我懂”的表情。
沈初把書包扔在桌上,走到方恒身邊看了看。
大袋鼠正抄著的作業字跡工整,沈初看著熟悉。
“澤哥的。”方恒揉揉鼻子,“他好像跟人出去吃飯了。”
沈初“哦”了一聲,心道這事兒也沒必要跟他說。
“初哥,”方恒回頭道,“晚上班里聚餐,去不?”
沈初回到自己桌前,把作業從背包里拿出來:“不去。”
“怎么不去了?”方恒問,“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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