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說多錯多,所以相關的問題,能忽略就盡量忽略,免得給未來的自己找麻煩。 * 要搬新基地的前一天,為了慶祝喬遷之喜,楚楚請客,邀請了一大幫子熟人,說要一起去ktv慶祝。 但是碰面了之后,大家又說,去ktv不好玩,不熱鬧不刺激,還是去酒吧比較好。 不過也有人覺得酒吧會比較亂,還是去ktv比較好。 雙方各執一詞。 最后經過投票,少數服從多數,決定一起去酒吧刺激一下。 喬夕沒去過酒吧。 她上學的時候,是個放學了馬上回家、幾乎沒有什么課外娛樂活動的乖小孩。 當愛豆的時候,通告行程排的滿滿當當,每一天都過得特別充實(累),偶爾的假期,就只想在家里躺尸睡覺,更不可能會去酒吧這種一聽就比較混亂吵鬧的地方。 所以,今天還是喬夕第一次去酒吧玩。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