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姜云霆和柯婷協助調查,也去了警局。 柯信偷跑掉也沒有用,作為關鍵的當事人,警察直接聯系了學校,還是班主任帶著警察去寢室找的人。 本來只需要問個話的事情,柯信又是躲藏又是拒不配合的,最后還是被警察制服了,押著走的,搞得整棟樓都知道。 沒有最丟臉,只有更丟臉。 柯婷簡單錄了口供就完事了,矛盾點不在他們的家事,而是柯以明掀桌子給餐館造成的損失,是柯以明和餐館老板的糾紛。 餐館老板氣消了之后,看在柯以明年紀大了,還是學生家長的份上,拿了兩百元的補償費,其他的也不打算再追究了。 本來只是小事一樁,可是,柯以明拒捕,朱雨月妨礙執法,還襲警,審訊期間一點都不配合,哭天搶地地岔開話題,胡攪蠻纏,最后不但要賠款,還落得個拘留十天的后果。 柯信在警局里錄口供的時候像個乖孫子一樣,態度謙遜,禮貌有加,還當著眾人的面向餐館老板鞠躬道歉,可是,一從警局出來就變了臉,完全像變了一個人。 “柯婷,你現在滿意了?我爸媽被你弄進警局了,你開心了?” 柯婷都驚呆了,以前只覺得弟弟是不喜歡她這個姐姐,現在看來,豈止是不喜歡,簡直就是仇視。 “他們拘留的原因是妨礙執法,前后過程你都看得一清二楚,你為什么還要怪我?!我不明白。” 柯信看了看柯婷身旁的男人,比他高了整整半個頭,體格好,氣勢也強,看上去不好對付,所以,他說話已經是挑客氣的說了。 “我不想跟你廢話,等爸媽出來,你最好跟他們去公證處簽合同,省得他們白跑一趟,還坐牢。” 柯婷聽著不對勁,“這是兩碼事。” “別以為有人給你撐腰,你就不認祖宗,是誰把你養大的?養育之恩大于天,你不簽,就不怕天打雷劈?” 這話真是越說越難聽,柯信說話的邏輯,跟朱雨月一樣,到底是母子倆。 柯婷嚴正聲明,道:“養育之恩大于天,是,沒錯,但沒有人規定我只有把房子和商鋪過戶給他們才是報恩。” 柯信滿臉刻著憎惡的表情,忌憚著姜云霆他才不出手打人。 他忽然問道:“他是你男朋友?” “與你無關。” 他又望向姜云霆,挑釁地問道:“你知道她的情況嗎?” 柯婷急了,搶先制止,“這也與你無關!” 柯信冷笑一下,話里話外都是嫌棄的意味,“你還沒說吧?也對,要是知道了你的真實情況,誰會要你?就算跟你談上了戀愛,將來也不會跟你結婚的。因為沒有哪個家庭會接受一個無父無母的拖油瓶!” “啪”的一聲,和柯信的最后一個字同時響起。 這是柯婷第一次打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