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徐薇不是她的親生母親,應該算是養母。 確切地說,徐薇是她的嬸嬸。 在她五歲時,父母車禍去世,只留下她一個人,她便只能跟著叔叔和嬸嬸生活。 叔叔和嬸嬸以撫養她的名義,住進了她家,接手了她爸爸媽媽留下的火鍋店,這在外人看來,是再圓滿不過的事情了。 可是只有她知道,叔叔就是叔叔,嬸嬸就是嬸嬸,他們永遠都不會變成她的爸爸媽媽。 旁人總以為她年紀小,不記事,早就記不起自己的親生父母。 但是,五歲的小孩,已經有了記事能力,她怎么可能會忘記自己的親生父母?! 越長大,她反而記得越深。 尤記得16歲那年的生日,嬸嬸做了一大桌好菜,叔叔買了一個大蛋糕,就連一直不睦的弟弟都為她準備了生日禮物。 那天,她很開心。 也是那天,嬸嬸拿了賣房合同讓她簽字,說是現在家里的房子太小,要置換一套更大的房子,需要她簽字。 她不同意,這里是她的家,是她和去世的父母唯一的念想,她不想賣。 然后,桌子被掀了,滿地的狼藉…… 那天,她很難過…… 也是從那天之后,嬸嬸連表面的慈愛都不愿做,當著她的面罵她是拖油瓶,弟弟更加不尊重她,她在這個家里備受煎熬。 她太明白叔叔嬸嬸的意圖了,等她18歲成年,她就有權繼承父母留下的遺產,到時候,房子鋪子都是她的,叔叔嬸嬸怎會甘心?畢竟,他們也在這里經營了十多年,已經理所當然地覺得這一切都是他們的了。 那時候,她的父母從無到有,短短幾年就有了房子和鋪子,可叔叔和嬸嬸經營得并不好,十多年了,從包子鋪到面店,從燒烤到火鍋,開過各種店,但只掙了一家人最基本的開銷錢。 餓不死,但也活不滋潤。 漸漸長大,她明白叔叔嬸嬸沒有多大的壞心,只是私心太重。 這么多年爸爸媽媽叫下來,她是真的愿意把他們視為親生父母,把弟弟視為親弟弟。 成年之后她也沒有提繼承的事情,離家求學,她沒有再拿過他們一分錢。 他們對她再苛責,他們也養育了她十多年,將她撫養成人,所以,她至今都不愿在外詆毀他們一句半句,總說自己的父母很好,很開明。 徐薇在電話里說的話,深深地刺痛著她,讓她心寒。 不一會兒,餃子煮好了,整個廚房都熱氣騰騰的,立刻有了冬至的氣氛。 “柯婷,吃餃子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