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丹巴洛登言論上的爭議,在節目播出后的第二天才開始發酵起來。 當然,主要是因為丹巴洛登半夜里,在微播上發了一些影射楊謙打擊底層音樂人積極性、節目組力捧楊謙評判不公平的言論。 丹巴洛登背后的mcn公司又買了一些娛樂自媒體的軟文,讓他們幫忙煽風點火,于是,關于別人的歌自己還能不能隨便唱的爭論就在網絡上轟轟烈烈地展開了。 甚至,楊謙的《不如不見》和《好久不見》是同曲不同詞的國語粵語雙版本歌曲的相關熱搜也被強勢地壓了下去。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這件事看似楊謙是站在了法律和道理的制高點上面,但輿論上,楊謙卻沒有占據多少優勢! “我們幫你把歌唱火了,你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賺到更多的錢,為什么還要收我們的?” “那么多明星都拍短視頻,展現自己很接地氣的一面了,你怎么可以還排斥科技進步,不接受短視頻呢?” “短視頻平臺給了所有的普通人一個展現自我的機會,大家都約定俗成地公開自己的作品,讓音樂流轉起來,為什么你要摧毀普通人的希望?” 爭議主要還是集中在了這三個點上——個人的利益、群體的導向、“弱勢群體”的生存。 它們都各自代表著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代表著某些在短視頻平臺上賺得盆滿缽滿的明星的利益。 所以在自媒體反復在這三個問題上糾纏不休的時候,很多明星并不像節目上導師們一樣站出來力挺楊謙,大多數人都選擇了沉默,明哲保身。 而如果說丹巴洛登背后的mcn公司只是點點火,像侯人俊、宇田綾子等以前被謙語傳媒告過的網紅、mcn公司則是找到了機會。 他們此時也紛紛跳出來,擺出了一幅天下苦秦久矣的姿態,添油加醋地控訴起了楊謙。 這里頭要說沒有短視頻平臺的煽風點火,大家都是不會相信的! 畢竟,楊謙,以及廣大的音樂人群體,如果在版權的問題上妥協了,他們絕對是獲利最大的一方。 當然,楊謙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也跟謙語傳媒的公關能力不足有關系。 吳嵐是一個好經紀人,但確實不是一個擅長公關的經紀人,他們反應遲鈍,以至于過了幾天,才由楊謙錄制了一個陳述自己維權想法和列舉他們給一些唱功水平還算不錯的網紅歌手授權的視頻來做出回應。 還好,這樣漠視法律、空談人情的輿論風波,雖然來得快,來得兇猛,但它逆轉得也快!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