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楊謙沒有夸張,三月一日,歌迷見面會才結束不到兩天時間,他的新歌都還沒在網上火起來,各大短視頻、視頻、音樂平臺,以及數(shù)以百計的、翻唱過楊謙歌曲的知名網絡歌手都收到了宏遠律師事務所發(fā)來的律師函。 為了這次行動,宏遠律師事務所可以說是準備充分,他們默默地收集了兩個多月的證據和數(shù)據,還臨時抽調了五十名律師加入知識產權部。 這五十名律師中間,大多數(shù)還是剛進入律師事務所還沒滿三年的初級律師,他們需要大量的案件辦理經驗,這些比較瑣碎繁雜的版權訴訟案正好是他們練手的好機會。 當然,主導整個行動的是資深的高級律師,同時也是宏遠律師事務所的權益高級合伙人瞿榮偉。 他是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專家,也是宏遠律師事務所成立初期,從京城的達蘇律師事務所高薪挖來的牛人。 要知道,達蘇律師事務所可是專攻知識產權這一塊的服務,服務范圍涵蓋了信息技術、電子、軟件、多媒體、文化傳媒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 瞿榮偉更是在處理與互聯(lián)網有關的事務上有著豐富的經驗,辦理了大量具有開創(chuàng)性的案件…… 雖然不能說,有瞿榮偉在,這些案子就能辦得很順利,事實上,他們的律師函發(fā)出去,有相當一部分不太懂法的網紅歌手都沒當成一回事。 但這么大規(guī)模的版權訴訟案,幾乎可以說是開啟了流量為王時代的版權爭奪戰(zhàn)的先例! 瞿榮偉也是摩拳擦掌,想要給同行們做一個典范! 為此,宏遠律師事務所官微發(fā)出完整的代理公告,謙語傳媒的微播也轉載這個公告,表示他們正式向音樂版權的侵犯行為開戰(zhàn)。 雖然,兩個官微的關注度都很低,僅僅是楊謙的歌迷們精神振奮了一下,并沒有在娛樂圈里砸出什么水花,這些微播也沒能登上熱搜。 但律師函確實是實實在在地發(fā)了出去,不想對簿公堂,不想引起更多的糾紛和丑聞的一些mcn機構,還有各大平臺都紛紛派人聯(lián)系協(xié)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