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其實我一開始是想請你加入我組的樂隊,當主唱。” 中午,外賣送到了,大家一起來到外面的休息間,戴羽妮沒什么架子,端起起一盒燒鴨腿飯,也學著兩個妹妹,盤腿坐在茶幾前,準備干飯。 “樂隊?主唱?” 楊謙有些疑惑,他之前以為戴羽妮說的談生意是專門搞網紅孵化的mcn機構想要簽他下來,結果戴羽妮好像不是這個意思。 “對啊,之前我當主唱的時候是唱搖滾的,不過風格沒定死,你要是想唱民謠也沒問題,現在很多音樂節都有民謠單元了。” “不要覺得我這個樂隊是亂玩的啊,其實我組這個樂隊,也是有給大家開工資的,你如果當主唱的話,我可以給到你一個月三萬塊的工資。” 可能是怕楊謙誤會,戴羽妮還鄭重地給楊謙解釋一下。 “還有工資?” 楊謙對樂隊的了解不多,但在他印象中,樂隊應該都是一群人因為興趣愛好湊在一起租的表演團隊,除非很出名,不然都是苦哈哈。 怎么還會有工資? 而且三萬塊應該還不錯了吧? 楊謙在荷城當一個小記者,轉正后一個月的工資才六千多…… “確實是有工資的,不過那是駐唱樂隊,在酒吧或者club里面固定表演,而且也沒有說給固定工資,一般都是按場來算的吧?” 杜訊倒是比較了解這些,只是他那時候的市場行情跟現在的不一樣,他也不知道三萬塊多不多。 但問題是,杜訊不覺得楊謙有必要去加入一支樂隊,還要去酒吧駐唱,他都不是走這條路子的人。 當然,現在杜訊沒有當著戴羽妮的面跟楊謙直說,楊謙這么聰明的人,應該有自己的判斷。 戴羽妮聽了杜訊的話后,也是贊同地點了點頭: “是這樣,不過我樂隊跟其他的要去駐唱的樂隊不太一樣,我們基本上不出去駐唱,一般就是練習,為參加那些音樂節練習。如果是出去唱歌,那也是因為要鍛煉一下,去我幾個朋友開的酒吧或者livehouse,他們友情提供場地給我們表演一下。” “那你這個樂隊沒收入來源啊,參加音樂節就算有一點出場費,那也沒多少錢吧?” 杜訊想不明白了,這樣情況,戴羽妮拿什么給樂手們發工資? “對啊,而且我們屬于外卡邀請的那種,所以基本上大家拿的都是基本工資,沒有出場費可以分。” 戴羽妮有些慚愧。 “這樣你還繼續做樂隊?自己掏的錢?” “嗯,現在沒有繼續做了,我不是大四了嗎?要忙畢業論文。然后之前想找楊謙老師替我當主唱的,但那次去羊城沒遇到他,我沒辦法,就把樂隊解散了。兩年時間,包括工資、路費之類的,前前后后我往里面貼了兩百萬吧……” 戴羽妮倒不是心疼這兩百萬,她更多的是覺得惋惜,因為兩百萬都沒砸出什么水花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