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薄霧[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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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公園樹林里沖進一個滿身鮮血見人就撲的流浪漢,還是個瘋子,這事本就不尋常。
再加上對方很可能患有什么疾病,長相太過刺激了點,眾人一時無話。
宋晴嵐從季雨時手中拿過手電關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時聽到他說:“得,出門前該看看黃歷,簡直破了守護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發現紀錄。回去誰都不準上報,扣分的話九隊那幫孫子就要超過我們了。”
季雨時:“……”
宋晴嵐的語氣一如往常,將眾人從詭秘異樣的氛圍里拉了出來。
這是一種提醒:他們是守護者,目前正處于他們不該在的時空。
“先把人暫時留在附近,自然會有人發現他再報警。”宋晴嵐說,“烏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見,我們得出去想辦法聯系這個時空的天穹。出去的時候注意周邊環境,提高警惕,可能會途經兇案現場。”
眾人:“是!”
離開落腳點前,按慣例分發裝備。
周明軒打開機械庫,長-槍短炮,匕首軍刀一應俱全。守護者有最先進的裝備,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必要時刻采取必要手段,他們必須做好一切準備,以備在未來時空的不時之需。
這是季雨時第一次在任務中攜帶武器,輪到他時,他選擇了最近幾天在私人訓練室常用的一把手-槍。
這把槍通體呈銀白色,槍體小巧,非常便于攜帶和隱藏。
“鉆石鳥。”宋晴嵐站在他身側,說出了槍的名字,“仿上世紀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過。季顧問,你很復古。”
“什么?”季雨時不解,一把槍就看出他復古了?
宋晴嵐卻沒解釋他為什么這么說,只道:“這種情況要是我的話,我會盡量選擇更能保護自己的武器。不過,挺適合你。”
季雨時:“……”他知道部隊里有人把鉆石鳥叫做女人槍。
宋晴嵐擅長近身格斗,一身緊實勻稱的肌肉也說明了這一點。
只見他有條不紊地先挑了兩把軍刀插-入綁在修長小腿上的束帶里,然后選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鉤,最后才挑選了一把霰-彈-槍。
神眠。
——是這把槍的代號,它本身重量就不輕,殺傷力極大,就像宋晴嵐這個人給人帶來的感覺,放肆、霸道,難以忽視。
選完裝備,宋晴嵐問:“武器要在該用的時候用,最好不要離身。但是你知道如果被原住民發現你佩槍的話要怎么辦嗎?”
他黑眸看著眼前的季雨時,有點調侃意味,教他:“就說你是警察。”
*
走出樹林,眾人才發現他們到達的地方是一個公園。
宋晴嵐說得沒錯,他們剛來到公園的主干道,就在路燈下發現了一具尸體。說是一具,其實不然,那尸體只剩下一半,創面被什么動物啃咬過,讓人很快想到了那個瘆人的瘋狂流浪漢。
結合剛才那流浪漢身上的肉塊,眾人皆是一陣反胃。
這難道是被吃掉了?
這不僅是他們被原住民發現最早的一次,也是最重口味的一次。
這是一個不小的森林公園,位于城市中央,周圍皆是高樓林立。此時已經是清晨五點,早該有晨練者、老人家到公園散步鍛煉了,可一路上竟沒有碰見一個活人。
垃圾被風吹得到處都是,草坪上、長椅上,隨處可見,像是很久沒有環衛人員清理了。一片蕭條中,偶爾能發現路面上有干涸的暗紅色血跡,看來這里不止發生過一起兇案。
抬頭望去,除了公園里的少數路燈還亮著,幾乎難以發現一絲燈火。
不僅如此,遠處所有高樓的窗口都是黑洞洞的,它們毫無生氣地佇立在深灰色的天空下。
沒有車水馬龍的喧囂,沒有清晨熟悉的嘈雜,這城市安靜得可怕,仿佛陷入了死寂。
更奇怪的是,距離樹林越遠,空氣里飄來的若有若無的腐臭味就越明顯,好像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還有更多不詳等著他們。
這里到底發生了什么?
天際線出現了一縷淺白,太陽快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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