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南瓜派,好吃。 …… 看了十幾篇,王歷也是十分詫異。 原來這個拉西姆并非墮落的黑暗騎士,這家伙本來就是黑暗軍團派來刺殺格林城城主的暗黑刺客。 但是他發現城主并非他的世界觀里那種窮兇極惡的家伙后,刺殺的心,開始動搖,竟然連續數次都沒有下得去手,接著便是格林要塞的失守,拉西姆的任務從刺殺變成了臥底。 以上是前面的部分,有用的信息還算多。 中間部分,就非常沒意思了。 除了吃喝玩樂,就是打牌喝酒,可以看出拉西姆在格林城的日子十分愜意瀟灑。 時不時地透露一些無關緊要的消息給黑暗軍團,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格林城混日子。 這樣的生活,足足維持了許久,看的王歷頭疼。 作為一個被剝削過得打工人,王歷頭一次對上班摸魚的人,產生了恨意。 終于,在王歷想要直接撕書的時候。 日記終于有了有用的消息。 4月26日,雨 我很不爽,使徒大人要我回去復命,可我已經愛上了這里,城主大人賞識我,這里的百姓愛戴我,我不想回去,但我必須得回去。 老漢斯的女兒被人玷污并殺害了,我殺了那個可惡的惡賊,然后將我的劍留在了現場。 所有證據都指向我我是兇手。 我沒有辯解,也沒有否認,而是逃出了格林城。 我想城主大人應該知道,武器是騎士的命,我怎么可能會把武器遺失呢? 沒辦法,我必須要回去了。 5月7日,晴。 格林要塞已經是暗黑軍團的營地,奉使徒大人命令,要以格林要塞為據點,將格林城拿下,我一把火燒了兵器庫,然后逃到了格林山脈,我不想眼睜睜看著愛戴我的子民,生靈涂炭。 6月1日,晴。 城主大人派兵攻打格林要塞,大戰一觸即發,我帶人劫掠了格林城的后勤物資……格林城的軍隊無功而返。 講真的,我討厭戰爭。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