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些錢幣的總價值高達660萬歐元,相當于5000多萬元。 另外,經過考古人員到藏寶發現地點,實地考察后判斷,這些錢幣應該是戰亂的難民匆忙埋藏的,埋藏者沒有取回錢幣,很可能是被殺了,所以說這些錢幣和修道院并沒有關系。 這些錢幣是捷克的重要歷史文物,是不能讓李哲帶出國的。 根據捷克的文化遺產條例,錢幣會全部收藏到博物館,而李哲作為錢幣的發現者,將獲得相當于這些貨幣市場價值的100%獎金,也就是660多萬歐元。 事實上,李哲有點枉做小人了。 他在和捷克的文物部門溝通后才知道,捷克的文物保護意識很強。 文化部每年都會拿出大筆資金來,用于對文化遺產和古建筑進行保護。去年,文化部就為國家博物館和國家圖書館的修復與建設申請到1億美元的資金。 簡單來說,就是人家文物部門不差錢,就算李哲在發現了藏寶后,就直接打電話和文物部門,以及博物館方面聯系,人家也不大可能會匿了他的獎金。 不過,就是讓李哲再選擇一次,他還是會先跟大使館聯系。 雖說歷史文物發現獎勵協議是簽完了,但獎金到賬還要等上一段時間,畢竟僅是這錢錢幣的具體價值核算,就不是三兩天能完成的,估計最少也要十幾天。 李哲也沒心思在捷克一直等下去,就和譚秘書說,想先回家過年,把后續手續的辦理工作委托給了他。 在簽完獎勵協議后,李哲還跟大使見了一面。 為了感謝大使館的幫助,他提議在拿到獎金后,給大使館捐贈一批辦公設備,但大使卻表示不需要,只要他照常納稅就可以了。 公民在境外意外所得也是要納稅的,李哲這筆5000多萬的獎金到手后,預估要交900多萬的稅,這還是因為境外所得,有一定的免稅額度,免掉了一部分稅,不然要交的更多。 另外就是,大使希望李哲在拿到獎金后,能把這筆外匯交給國家作為外匯儲備。 說是交給國家,其實就是賣給了國家,把這筆歐元換成等值的人民幣。 李哲立刻表示沒有問題,這筆錢他本來就是要帶回國去。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