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酷!”法德爾大喊了一聲,“我到時候一定會經常去那家體驗店,我有預感在那里,能夠聽到足夠多的贊美聲。” 林曉這時候則是朝著法德爾說道:“伙計,接下來,我們還得做些讓用戶們增強體驗感的東西。” “boss,你說,我越來越喜歡你的創意了。”法德爾立即很是期待的說道,他發現自已越來越喜歡林曉腦子里不時迸發出的一些點子。 這些點子是那么新鮮,對于他這個本來就非常有激情,又帶著點叛逆的人來說,太對口味了。 林曉帶著法德爾等人回到車里,然后這才繼續著說道:“接下來,我們還需要一個播放器,在電腦上用的那種。” “電腦上用的播放器?”法德爾有些詫異的說道。“我們需要用它來做什么?” 用來做什么?這用處可就大了,林曉心里暗自說了一聲。 其實在決定做gpod后,林曉就一直在想,要如何才能夠讓gpodt得到更多音樂人的支持,同時借助這個小玩意切入到米國數字音樂這塊巨大的市場。 gpod現在做出來在米國能不能用?當然可以,米國雖然在知識產權這一塊很重視,但并不意味著米國就沒有盜版。 事實上,米國這兩年已經出現了很多個的音樂盜版的軟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唱片的銷售。 所以即便是在米國,gpod也完全不用擔心歌曲來源的問題。 但是,如果gpod大火之后,林曉相信自已一定會面臨米國音樂圈里的人的指責的抵抗,所以解決音樂來源版權的問題也就很重要了。 這也是前一世蘋果為什么要做音樂商店的原因之一。 尤其是蘋果的封閉系統導致當時一般的盜版軟件和網站并不能下載音樂到蘋果的電腦上,除非得到了蘋果的授權,而如果蘋果哪怕是悄悄的默許了這種行為,也極容易遭到別人的指責。 畢竟電腦是蘋果的,系統也是蘋果的。 換成gpod,因為是適配windows系統,盜版網站和軟件本來就有,亙古科技面臨的指責會小一些。 不過一旦這里面涉及到利益很大,比如gpod銷量上去后,有很多人通過下載盜版導入歌曲,糾紛也就不可避免。 所以林曉意識到,再開發一個音樂播放器,然后找到合適的機會,和米國幾大音樂巨頭公司找到數字音樂版權合作方式,才是長遠之計。 當然,如果做到這一點,以米國對于音樂版權的重視,數字音樂帶來的收入,那也必然是相當可觀的了。 因為這涉及到公司背后的一些戰略問題,林曉并不打算向法德爾全盤拖出。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