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前世的時候,方杰的初戀女友并非李晴,李晴只是他暗戀了6年的對象。 2002年之后,他與李晴之間幾乎沒有什么交集,后來只在李易結婚酒宴上見過一次對方,當時兩人之間沒有說過話,跟路人一般。 如今李晴成自己的初戀女友,那自己的正牌初戀女友怎么辦? 他記憶力太好,做不到像那些重生小說的男主一樣,對前世有過瓜葛的女孩子進行選擇性遺忘,那樣的話,跟渣男有什么區別? 而且,如果像路人一般就此道路朝天各走一邊,在重生過的他來看,那不叫放手,而是主動給自己送了一頂大綠帽子。 他可忍受不了自己初戀女友跟別的男人睡在了一起,雖然對方根本沒這種意識。 但是如果不放手,那就是腳踏兩只船,貌似也成了渣男? 這真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初戀女友是不可能放手的……” 心念思轉間,方杰得出了一個有點兒渣的結論。 這是客觀理性分析出來的結果。 如果說李晴是為了彌補暗戀6年的遺憾,那么把初戀女友找回來,就是為了出掉胸中的一口惡氣,否則這輩子肯定不甘心,念頭無法通暢。 倒不是前世初戀女友做了什么對不起他的事情,而是這段感情最終無疾而終的原因是,一向自負牛逼的他,被初戀女友的家里人給鄙視了。 前世初戀女友是管理學院的院花,大二上學期兩人在聯誼會上認識,然后感情迅速升溫,順理成章地在一起后,一直遭到女友家里人反對。 初戀女友是江浙揚城人,自古出美女的地方,家里在當地很有錢,經營一家豆制品企業,最早是做豆腐的,說初戀女友是豆腐西施絕對名副其實。 因為很有錢,女方家人就有點看不上他的條件。 在銅城雙陸區,方杰及其家人或許是很牛逼的存在,但出去之后,就很不夠看了,只能說泯然于眾。 加上那邊的一些習俗,女方家里人就一直希望姑娘能找個本地人,就待在家鄉哪都別去,如果是外地人也行,只要愿意入贅就行。 唔……這不是抄襲后世《贅婿》那種狗血情節,而是真有其事。 前世那會兒方杰那是相當自負和自傲,家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不至于放下男人的尊嚴入贅,于是想都不想就拒絕了。 如果那個時候有《贅婿》這樣的小說,估計他可能會考慮考慮,玩一下入贅逆襲的戲碼,可惜那會兒連起點也只是建立不久,哪來的這種小說指點迷津?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