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 另一邊。 潘金蓮到縣衙哪里敲鼓,代理縣令立馬升堂。 “堂下何人?” “民婦潘金蓮,狀告西門慶抓我二叔,軟禁在府邸里,請大老爺為民婦做主,讓西門慶放了我家二叔。” “你家二叔為什么會被西門慶所抓?” 潘金蓮將事情的緣由講了一遍。 代理縣令舉起驚堂木狠狠地敲了敲,喝道:“你家二叔,上人家家里鬧事,被人家抓了,這本是理虧,你還敢來這里告狀!” 潘金蓮被嚇到了,臉色蒼白。 “來人啊!將這個潑婦關起來!” 代理縣令目光一閃,左相已經不在清河縣了,之前武天大鬧這里,讓他們很沒面子,現在新賬舊賬一起算! 聽罷,左右衙役怒喝一聲。 潘金蓮癱坐在地,連忙求饒:“大人饒命,民婦錯了!” “饒命?” 代理縣令摸了摸胡子,盯著潘金蓮看了看,“想饒命也不是不可以,大宋律法中有一條議罪銀,就是說只要交足夠的銀子,自身所放下的罪就可以饒恕。當然,十惡不赦的罪除外。” “大人,你所說的是真的?只要交足銀子,本身的罪就可以消除?”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