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你好,我叫洛肯,魔族。” 兩人頓時哈哈大笑起來,魔族和人類成為朋友,這還真是個不錯的笑話。但最可笑的是,這就是現實。 “說實話,你這酒真的不怎么好喝。” “沒辦法,我特么就是個窮逼,有的喝就不錯了。怎么,人類喝酒是看味道的嗎?” “大多是這樣的,但那些家伙喝的不是酒,而是高人一等的感覺。” “那你呢?” “我只喝過兩次酒,一次是我一個好兄弟死了,一次是我一個好兄弟結婚,現在是第三次。” “哈哈!”洛肯大笑說道:“所以我也是你的好兄弟嗎?我洛肯竟然有一個人類兄弟,真是不可思議!” “那還不再來一杯?” “要來要來!” 兩人你一口我一口,明明是寡淡苦澀的劣酒,李昂卻覺得比當年在自己兄弟婚禮上喝道的圣酒還要甘甜。喝酒從來看的不是味道,而是感覺。若是感覺對了,就算是清水,也一樣能喝出酒的滋味。 一罐子酒能有多少,很快就被兩人喝光了,但他們還不盡興,干脆從水缸里舀了清水,就這么席地而坐,喝的滿臉通紅,笑的歡暢舒心。 有的人不用太多交流,只是三兩句話就能成為知己。李昂是個好人,洛肯也是個好人,在這搶來搶去的世界中,兩個好人能夠相遇,本來就是值得共謀一醉的樂事。 蒲公英微微一笑:“看,我就說打不起來吧。” 曼陀羅目瞪口呆,明明剛才還一副劍拔弩張的樣子,怎么兩人突然就成了朋友,還你一口我一口的喝起酒了。而且還是用的同一個罐子,也不嫌臟,真惡心。 “可……這到底為什么?”曼陀羅最終還是沒忍住,向蒲公英問道。 蒲公英看看兩人,長出一口氣,猶如小大人似的說道:“我父親曾經說過,好男兒總會互相吸引,他們能在戰場上拼死搏殺,也能在私下里裹著繃帶喝的爛醉如泥。睡醒了,那就拿起刀劍,互道珍重,再去戰場上拼個死活。羅曼帝國的皇帝曾率領軍隊和我父親的魔族左路軍打的難解難分,那兩個男人一樣喝醉了睡死在雪地里,若不是被羅曼帝國的公主及時發現,恐怕這兩位大軍統帥早就死了。” “笨蛋嗎?”曼陀羅鼓著腮幫子說道:“既然是朋友,干嘛還要打仗啊?” “有些事情即使不愿意也要去做,這就是男人。而男人,真的很難。”蒲公英看李昂和洛肯一眼,苦笑著說道:“所以不能再打仗了,酒醒之后抱在一起頭痛總比抱在一起廝殺要強,雖然現在日子并不好過,但戰爭帶來的只有悲傷,能依靠殺戮創造出來的幸福,那也就早就不是幸福啦!” “你這孩子就是心思重,我和洛肯還沒死呢,那些事情不用你來想。”艾琳娜在蒲公英頭上敲了一下,沒好氣的說道:“那兩個笨蛋似乎還要喝下去,去撿些柴火點起篝火,再拿點筍干和肉干,讓他們嘗嘗我們的手藝。所謂的好女人,就是要在男人醉酒之后送上一碗熱飯!” “是!”孩子們歡快的應了一聲,她們已經很久沒這么高興了。雖然日子還是緊緊巴巴,但高興就是高興,無論如何也掩飾不了。 篝火燃了起來,鍋里發出咕嘟咕嘟的聲響,肉香四溢,孩子們三兩個坐在一起,小聲的說著話,處處透著一股子安寧與溫馨。 夜還很長,今晚還遠不到結束的時候…… (以本章紀念王的離去!求收藏求推薦!)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