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凌云最后提了一個人選,他覺得楊采薇在縣城時候負責楊采薇安全的那個女警察孫倩就不錯。 正規警校畢業,身手不凡,家世清白,本人一向政治覺悟也高。 縣主官黑著臉拒絕了凌云的要求,孫倩他也認識,是孫政委的獨生愛女。這個凌云一向生活作風風評不好,現在又讓孫倩和凌云一起去執行任務,還得過夜,誰知道這小子打的什么鬼主意。 萬一有個啥閃失,自己成什么人了。 即使兩人之間沒啥問題,可是孤男寡女又都是青春少年一起去省城游玩,落在有心人眼里指不定會鬧出什么閑言蜚語出來。 到時候自己如何對得起人家還是個沒出嫁的大姑娘? 縣主官最后決定,縣公安局選派一個年輕身手好的男警察,充當凌云的司機。如果有什么突發狀況,會不惜代價保證凌云的人身安全。 凌云嘀嘀咕咕地說很多場合肯定不會讓司機進入的,不過也沒什么更好的辦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答應了。 從縣主官辦公室回來的路上,凌云又被陳蕙蘭狠狠地教訓了一通,這個凌云現在越來越不像話,越來越放肆了。 這才多大年紀,就惹出這么多風流債,看樣子現在還大有越演越烈之勢,照這樣發展下去,將來如何了得。 陳蕙蘭的聲色俱厲和苦口婆心最后都化作了凌云的耳旁風,他雖然嘴巴上答應一定會收斂內心卻不以為然。 反正自己只想做個胸無大志的富家翁而已,何必要以圣人標準來要求自己。 再說自己要是想做個完人的話,那豈不是犯了富甲天下商人們決不能犯的忌諱? 道德上有瑕疵事業上利斯國斯民這才是長久謀存之道。 凌云又通過小姑夫給那邊傳話,說自己周六下午過去拜訪。小姑夫雖然也想跟著去,凌云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周六凌云翻找了一些自己從港城帶回來的女包和男表,準備留著當伴手禮用。 約定好的充當司機的警察過來了,一起來的還有孫倩。 凌云雖然不知道縣里為啥最終還是把孫倩派過來,不過有美人相伴還是很開心。 只不過孫倩的裝扮很讓她皺眉。 孫倩是扮凌云的女朋友的,倒是換了一身青春靚麗的服裝,可是問題是太普通了,簡直和一般剛畢業的大學生差不多。可能連好一點的外企白領的穿著打扮都比孫倩的要強。 孫倩背的那個小包凌云估計就是從哪個地攤上淘回來價格不超過100塊錢。 凌云二話不說,從自己準備的女包里挑了個適合孫倩的款式遞給了孫倩。 孫倩不明所以,堅決不肯收,凌云有點動怒,說:“既然這樣,你干脆回去把你那身警服換上吧!”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