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吳愛軍糾結的同伙也參與了對凌云的毆打.......... 今天早上吳愛軍父母來學校要求凌云賠償他兒子的醫藥費,我在處理的過程中吳父動手打了凌云一耳光,我沒有來得及阻止,隨后凌云對吳父報復毆打。” 劉華金話音剛落,吳愛軍就急忙說:“我摔倒是凌云把我從自行車上拉倒的,我踢他車架的時候他沒有摔倒,是自己從車上跳下來把我拉倒的。” 校長威嚴地說:“讓你說話了嗎?”吳愛軍只好閉嘴不言。 校長轉向凌云問:“你家長呢?” 凌云說:“我已經是法律上的成年人了,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等學校的處理結果出來后如果確實需要家長出面我再回去叫家長。” 校長點點頭。 校長嚴厲地對吳父說:“這位吳同志,我要嚴厲地批評你! 教育管理學生是學校的責任,你有什么資格來學校對學生動手教育?你先動手打人在前,現在被人打了知道了要找人要醫藥費了?我看你是咎由自取。 你的檢查單我看了,軟組織挫傷,沒什么大礙。你要醫藥費的話先把我們學生挨了一耳光的后果補償了再說!” 吳父點點頭,說:“我的醫藥費就不要了,但他必須要賠償我兒子的醫藥費和營養費。” 吳母卻急了,嚷嚷開了:“憑什么不要啊,他打人還有理了,你們學校就是這樣教育學生的嗎?” 校長冷笑了一下,說:“你說得對,對打人的學生一定要嚴肅處理。” 校長對凌云說:“你雖然被人打了一耳光,但不等老師、學校處理就擅自報復毆打他人,這也是違反校紀的。 這件事學校和你們班主任商量決定,給予你警告處分,希望你以后要吸取教訓,不要再做違反校紀的事情。” 凌云本想說當時自己已經先等劉華金處理了,劉華金沒任何表示自己才動手打人的。 轉念一想,剛才劉華金把吳愛軍摔倒的責任從自己身上撇開了,送了個人情給自己。自己也沒有必要把劉華金攀上了。于是點點頭,表示自己一定會吸取教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