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自己沒損失,還能和信用卡公司扯皮下盜刷的事,他也沒有在維斯城因為輸紅了眼把自己的信用卡刷爆,本來可能就此陷入泥潭的生活居然因為這莫名其妙地物品丟失事件而維持了原狀,生活依然還是當初那樣的美好! 張昊不知道自己無意間居然拯救了一個聯邦人,要是知道…嗯,該怎么干還是要干! 他用那個倒霉蛋的信用卡和手機聯系了一家聯邦的律師事務所,然后委托他們幫自己去帕盧曼群島注冊了一家貿易公司,然后這個貿易公司屬于一個安達爾人。 這樣事情就簡單了……才怪咧! 以后要是有人去追查這個公司,那就會先查到那個奧美倒霉蛋,然后是那個安達爾人,還有帕盧曼群島那邊,這就涉及了三個國家之間的各種法律問題,想要查清楚那真心不太可能。 那家律師事務所還會把這公司的所有權文件郵寄到某家小旅店,這個小旅店也是張昊用那倒霉蛋的信用卡付款開的房,過幾天去取了那份文件,張昊就會悄然地擁有了一家貿易公司。 剩下就是給這個公司找個隨便叫總經理還是總裁啥的管理者了。 只不過到底選個什么樣的人來當這個管理者,張昊一時間拿不定主意,他需要這個人比較老實,不要太好奇自己的老板是誰,不要老去關心公司到底如何盈利,只需要這人幫自己收購各種物資,然后老老實實地拿工資干活就好。 他已經委托了那個律師事務所幫忙找找,但這肯定不是一兩天能決定的事,所以他還有時間考慮。 接下來的日子里,張昊就沒有再往酒店的娛樂大廳去糟蹋錢了,他每天都跟著導游出門,去各種景點看看。然后一路上悄悄地用空間塔順走了不少東西,又悄悄地給老板錢包里放下等價的聯邦幣。 過了兩天,那份公司的所有權文件就被張昊收到,來維斯城的基本目的算是達到了。這時候他的旅游行程已經過半,是時候去隔壁的鹽湖之城逛一圈了。 在當天入夜后,張昊讓小蝸帶著自己飛出了一段距離,在某個沒有監控的小巷子里放出了一輛轎車,坐上去直接讓小蝸開車,直奔隔壁州的鹽湖之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