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也常調動指揮軍隊駐扎屯田,征發各郡屯田兵配合治羌征羌部署。 如和帝永元元年(89),護羌校尉鄧訓在降服諸羌后,遣還各郡屯兵,“唯置弛刑徒二千余人,分以屯田,為貧人耕地,修理城郭塢壁而已。” 順帝永建六年(131),護羌校尉韓浩為威逼群羌,“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 護羌校尉為履行職責需要相應級秩,但以往研究多泛泛而論。 作者以為在邊地復雜的行政運作和軍事調度等級結構中,通過比較可以較準確認識護羌校尉官署組織的級別和地位。 據《續漢書·百官志五》億載:“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同秩類似的官職還有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載:“西域都護加官,宣帝地節二年初置,以騎都尉、諫大夫使護西域三十六國,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馬、候、千人各二人。” 《后漢書·匈奴傳》中有提到西域都護但未說明品秩。 《漢官儀》說西域都護“秩二千石”,按西域都護初設為騎都尉、諫大夫的加官,騎都尉為“比二千石”;上述同類官職均為“比二千石”,因此《漢官儀》可能有誤。 護烏桓校尉在《后漢書·烏桓傳》中載:武帝“始置護烏桓校尉,秩二千石”,但《續漢書·百官志五》和《漢官儀》均記“秩比二千石”,綜合判斷也應是“比二千石”。 這四項官職性質都是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構,均持節。 但西域都護、使匈奴中郎將在任務上似乎更艱巨,朝廷對西域、匈奴似乎也更為重視,都為之配備了副職“副校尉”,而護羌校尉、護烏桓校尉都沒有副職。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載,西域都護“有副校尉”,這是由漢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都護副職,非都護自聘的幕僚。 權力很大,有時能發揮重大作用。 元帝建昭三年(前36),陳湯以副校尉與都護甘延壽出使西域,審度時宜,不顧延壽反對,矯制發兵攻殺在西域暴虐跋扈的北匈奴郅支單于,著于史書。 殤帝延平元年(106),梁懂任西域副校尉,也是力挽狂瀾建大功。 安帝元初六年(119)以后,不再設都護,但在敦煌置副校尉領護西域。使匈奴中郎將也有副校尉或副中郎將,在《后漢書·南匈奴傳》中見有副校尉王郁、副中郎將龐雄。 設置時間最早的是護烏桓校尉,設于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它為后來設置的類似機構提供了范本。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