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應激反應-《最終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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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國家醫保局舉辦“強化行刑銜接重拳打擊欺詐騙保”媒體通氣會,通報國家醫保局會同公安部、國家衛健委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專項治理行動情況,介紹醫保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強化行刑銜接、打擊欺詐騙保的工作進展和階段性成效。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維護基金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統籌推進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堅持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無禁區,深化投訴舉報和公開曝光,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初步形成醫保基金監管的高壓態勢。
據國家醫保局基金監管司司長蔣成嘉介紹,2018年至2021年10月,全國醫保部門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約234萬家次,處理約100萬家次,累計追回醫保基金約506億元。今年4月9日,國家醫保局會同公安部、國家衛健委等部門聯合部署開展依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國家醫保局聯合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重拳出擊、精準打擊,緊密配合,協調聯動,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行為,建立五個機制,實現五個強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10月底,全國醫保部門共查處涉及“三假”案件3970起,暫停醫保服務協議142家、解除醫保服務協議61家、暫停參保人醫療費用聯網結算196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536家(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76家(人),共計追回醫保相關資金1.4億元。
同時,為進一步深化基本醫保騙保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將專項整治行動結束時間由2021年12月底延長至2022年12月底,進一步聚焦醫保監管重點領域,不斷提升專項整治行動的廣度和深度。
蔣成嘉表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醫保與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密切協作,不斷強化行刑銜接,發揮部門聯合優勢,深挖欺詐騙保犯罪行為,查處了一批欺詐騙保大案要案,懲處了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曝光了一批欺詐騙保典型案例,持續保持了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體現了部門聯動堅決打擊醫保欺詐騙保違法犯罪行為的力度和決心。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進一步強化醫保基金監管工作,聚焦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內設定點醫療機構、篡改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結果、血液透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醫保卡違規兌付現金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部門協作和數據共享,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強化警示震懾,以零容忍的態度,持續構筑“不敢騙、不能騙、不想騙”的打擊醫保欺詐騙保高壓態勢,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提升醫保基金綜合監管能力,深化部門聯動長效機制。11月26日,國家醫保局、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行刑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構建醫保基金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保持打擊詐騙醫保基金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向縱深開展。
《通知》主要包括加強詐騙醫保基金行刑銜接工作的指導思想、移送范圍、移送程序、工作機制和要求等五部分,以及配套的涉嫌詐騙醫保基金案件移送情形、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案件調查報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回執)4個附件。重點明確五項主要工作:
(一)確定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目標。《通知》確定了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做到“應移盡移,應收盡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責任追究。
(二)明確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范圍。《通知》明確了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在醫保基金監管執法過程中,對發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醫保基金涉嫌欺詐騙保構成犯罪的行為,應依法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
(三)規范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程序。《通知》對各級醫保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在案件移送程序和時限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要依法依規做好案件的移送、受理和立案工作,做好有序銜接。
(四)健全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協作機制。《通知》要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在案件移送和查處過程中要深化協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和情況通報制度、案件管理和報告制度、重大案件查辦會商制度等,及時分析研判騙取醫保基金違法犯罪形勢和任務,加強案件跟蹤督辦和匯總報告,強化案件會商,嚴格依法辦案,提升案件移送和查處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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