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總說的確實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賺不到錢,不意味著沒有價值。 關于這件事,我依然堅持認為,要么不談,要談,就要實實在在,本著誠意來談。 我也相信陳總這么年少有為的人,不會看不見我們專利的價值,不會覺得我們的專利,連區區十億美元都不值。” 談判,無非還是漫天要價,落地還錢。 這事,不能你說什么就是什么,哪怕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也必須予以反駁。 況且,真要這么久談來談去,最后專利費就抵了一億美元,我們圖什么? 真以為我們微軟差這一億美元么? 是以,微軟方面很快就陳遠的話給出不同意見。 陳遠笑道:“這好像是兩碼事吧?你們的專利,價值我看得見,也絕不僅僅就值十億美元,問題是,我們得到,沒有對等的回報與產出啊! 要不,等我們的產品出來,大賣,到時候這一塊再慢慢談?” “這……” 頓時又啞火了。 等你們的產品出來,你們能有什么產品出來? 連星火都賣了,你們還能做什么,到時候你們還能有什么? 退一萬步說,就算你們有產品出來,那得等到什么時候? 況且,我們能收多少專利費? 你以為什么公司都有資格讓我們收專利費嗎,還是說你以為,專利費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 說句不好聽的,就算你出來產品,還侵犯了我們的專利,不走出國門,不達到一定的銷售量,或者沒有一定的商業規模,我們也不可能理你啊! 陳遠也不管,左右看了看,笑著說道:“咱們公司還是比較有理想的,我覺得,大概七年,有可能侵犯到微軟的專利,等到形成規模,可能需要十年,你們覺得呢?” 七年就是二零一一年。 十年,都二零一四了。 聽著這些話,哪怕明知道不應該,鄭玲等人還是忍不住悶笑。 良久,才一本正經捧哏道:“陳總說得在理,我覺得,要不暫時還是算了,咱們底子有點薄,得到授權十年八年也沒什么用呢!” “我也這么認為,陳總,要不還是算了吧,一億美元,人民幣七億多呢,可以做很多事了!” “是啊,多招點人,多開發幾款游戲多好?” “服裝行業也可以啊,服裝行業也賺錢的!” “要不星火就別賣了,咱們自己留著,不就即時通訊門戶網站這些么,咱們又不是做不了!” “……”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