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聶小倩?” 張晨好奇道。 “是我,你又是誰,居然敢到陰月皇朝搶妖!” 聶小倩打量了一下周圍,這難道是用來囚禁她的房間? “音樂王朝?” 莫非這還是只現代妖,還是個樂隊成員? 難道不知道建國后不準成精的嗎? 不過看向懷著的小狐貍,貌似,神仙姐姐還演過一部叫的電影,同樣是一直狐妖來著,但那個狐妖好像不叫聶小倩來著,就像不是所有蜘蛛俠都叫彼得·帕克的。 所以變成了? 張晨感覺有些頭疼,總感覺自己成了拐賣人口的了,于是問道:“你說的音樂王朝里有寧采臣嗎?” 只能說腦洞有多大,多元宇宙就有多大,不過張晨絲毫不慌,身為腦補達人的他已經猜出了這個版本的大致劇情: 千年狐妖聶小倩活到了現代,是一個名為‘音樂王朝’樂隊的主唱,當然,鍵盤手可能更符合她的設定,可是畢竟主唱更容易露臉,身為主角是要出境的。 而寧采臣是一名大學生記者老師? 反正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依舊是個釣絲,然后在各種巧合的情況下救了聶小倩,比如撿到了聶小倩的妖丹啦,摸了聶小倩的尾巴了。 反正就與大明星聶小倩相愛了,而經紀人樹妖姥姥自然不允許自家小白菜被人糟蹋了,董事長黑山老妖也禁止手下女明星談戀愛…… 張晨深深為自己的機智過人點了個贊,這劇情要是拍成電視劇,那就集成了玄幻、愛情、偶像、動作、懸疑、恐怖等等要素,妥妥的收視熱劇。 “這可是財富密碼??!” 張晨有些惋惜,要是當年自己去當編劇,肯定寫一部火一部,只可惜為時已晚,他現在只能禍害聶小倩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