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劉洋笑了,急了就好。 “比特,中國球員或者國際球員想要進入NBA,在自己國家的聯賽打出成績,在國際賽場上表現優異才是正途。我們國家的很多球員都是如此,包括姚明。所以回國,我更有機會加入NBA。” “而留下來,我能得到什么?1.3萬美元的薪資嗎?回國我能輕松的就拿到這些錢,并且還不用背井離鄉。你應該知道,背井離鄉一個人在外打拼會有多難,而且美國對于有色人種并不友好……” “可是,難道你要放棄追逐美國夢嗎?” “我是中國人,不需要美國夢!” 比特無奈,只好說道:“劉,我可以給你長一些薪資,1.9萬美元如何?” “就長6000美元?”劉洋好笑的看著他。 比特咬了咬牙,還是說道:“2.5萬美元,劉,不能再多了,這已經是NBDL最高的薪資合同了。” “真的?” “當然!我可以向上帝發誓!”比特伸出手指,堅定的說道。 劉洋不知道真假,但是還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可是我沒有住的地方,而且我的簽證是旅游簽證……” “這些都好辦,我們可以幫你改成工作簽證。” “那住的問題呢?”劉洋說道。 比特搖頭,“這個球隊沒有辦法提供。” 劉洋搖頭,“那不行,我總不能因為在美國打球背上房貸吧?” 你完全可以租啊! 比特在內心吶喊起來,可是他明顯看出來,劉洋才不會管這個呢!想了想,比特說道:“我家還有一個空房間,你可以先住在那里。” “那多謝了,比特!” 劉洋高興的答應了。 有在NBA發展聯盟打球的機會,他不可能回去。因為回去之后,他也不能在CBA打球,畢竟他不是體制內的球員。 任何行業都是有自己的圈子的,想要貿然加入一個圈子很困難。除非劉洋能夠找到為他說話的人,不然他就連去CBA球隊試訓的機會都沒有。 這個年代畢竟不是以后,CBA開了選秀大會。而且就算有了選秀大會,大多數CBA球隊也棄選了,辦了還不如不辦。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