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的確是個妖物,不過尚未成精,還差了一點火候。與當初常昆遇到明恩時,明恩的狀態如出一轍,只差一步,便可超凡。 這種級別妖物,已經有了一點靈慧,但作為野物,這點靈慧激發的最多的是其野性,因此也更危險——對人來說。 動輒食人。 明恩是特例,它是被魚蕙蘭從小養大,養出了德行。平素并不食人,反倒親近人。 而這豬婆龍卻不是人養大的,普通的豬婆龍都把人當作食物,何況這種級別的妖物?更是膽大,把人當糖豆來吃。 常昆殺了豬婆龍,注視著這柳條河,心中許多思緒。 這是個個體力量上限被老天爺規矩在六階的世界,是個大千世界。妖物層出不窮。一旦掃了地祗,沒了彈壓,野性難馴的妖物便會瘋狂作案。 常昆思忖著,一些想法涌上心頭。 ... 卻說李公甫召集船家,要打撈郡王尸骨,這一忙,便忙到下午。才想起妖精吸人精元致死的案子,還沒跟皇城司的人說。 便頂著疲憊,又回到縣衙。先與縣君作了匯報。 縣君一聽,說是城中一個曾經賣湯圓,家里開著藥鋪的,把妖精殺了,他立刻表示懷疑。 道:“李捕頭,本縣知道你壓力大,但也不能糊弄我。” 李公甫嗨一聲,道:“縣君怎么就不信我呢?我那常大哥不是平凡人物啊!” 縣君道:“本縣不管是不是平凡人物,這事你自己去跟皇城司的交代。本縣是管不了的了。” 李公甫無奈,只好道:“是,大人。” 只好去見皇城司的人。 皇城司來的是兩個,一男一女。男的是個偏偏公子模樣,不過眉宇間一股子輕浮傲慢。女的則冷冰冰橡根木頭。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