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岳父大人!讓您操心了!是小婿一時沖動!”張未此刻的臉上干干凈凈,人也已經悄然回到了奉城,在楊府的書房之中。 那么本該在沙門島的張未,是如何脫困,這事還要從宣判之后說起了,一句話形容,那就是,錢能通神! “我需要你們做的事,一共有三件!在衙門口,張未低聲對文晴和羅莎莎說著:“第一,先讓劉志帶足銀兩,先去找負責黥面的人,要低調些,晚上直接去他家里,不要在衙門找人!” 熟讀燕律的張未,自然知道會有黥面的一劫,他繼續道:“第二就是找個看起來無異,但命不久矣的,讓他黥面!給夠養家銀子!” 左右看了看,見衙役們都沒注意他的舉動,才繼續道:“第三,準備好船只,提供給押送我的衙役,待上船之后,再重金收買!在大河與運河交匯之處,進行偷梁換柱!” 此時的發配正常是要走陸路前往,若是家中出錢坐船亦可,衙役還樂得清閑,自然不會拒絕,不過像這般,不僅出船,還有船隊隨行的倒也絕無僅有。 而張未之所以選擇大河與運河的交界處,進行偷梁換柱,是為了遠離都城,觀察一下梁振國是否派人跟蹤,也能最大程度的避開一些眼線,減少很多麻煩。 之后便是依計記性,在兩河交界處,悄然換成收買之人前往沙門島,估摸著用不了多久,那人便會死在路上,或是沙門島上,想必也無人會追查一個死人。 這就是張未脫身的辦法,說白了,就是用錢開路,直接用錢砸出一條路來,前后一共花了近萬兩白銀,除了收買黥面之人花了兩千兩,給替換之人一千五百兩安家,還花了六千兩用來打點,其中五千兩都歸了隨行的衙役。 “此事不怪你,若是當時你不這樣做,恐怕也是后患無窮。”楊致遠心中嘆息,不過知道了整件事的經過之后,也明白了張未為何這樣做。 一是真的戾氣未消,在戰場上殺紅了眼,二則是被逼無奈,若是當時糾纏下去,以駙馬的權勢,他怕是出不了都城,所以才會選擇粗暴的方式,既然解決不了問題,那只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小婿短期內,怕是不能在奉城露面了,我決定借此機會,帶著船隊去西洋探索一番,爭取為楊家再打開一條航路!” 去西洋的事,是張未早有的打算,原想等著詩晴或是文晴生下子嗣再出發,不過二女一直未能懷上子嗣,所以他才未能成行。 這一次,他一年半載是回不了奉城了,而海外之事,東洋、南越、流求,都有相應的負責人,現在做的也都很好,根本不用他出面。 所以他未來一段時間,也只能在月牙島,居中運籌,可是與其困守月牙島,不如干脆出去開拓一下,待到一年半載之后,風頭過去了,再換個身份回到大燕便是,想來那時沒人還會記得此事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