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栗山幫著琴音姐洗完碗,今天打工的歌劇團有演出,她正要出門,手機鈴聲忽然響起。 北原賢人聞聲看去,栗山表情一副猶豫是否接通的樣子。 “爸爸打來的電話。”她轉頭解釋了一句。 北原賢人了然,估計是栗山父母看到了八卦新聞,又一次信以為真。 栗山瑞穗猶猶豫豫的接通來電,中年漢子的粗狂怒吼清晰傳出,逮住栗山大罵一頓,命令她趕緊回家。 “你現在住在哪!是不是住在面具怪男家里!?雜志上說你懷孕了,你現在是不是懷了孩子!” 栗山瑞穗無奈說道:“那是假新聞,哪有孩子,我拍一張肚子的照片給你看好不好......爸爸少信那些假新聞,爸爸都多大了,我都不信,你怎么還像小孩子一樣輕易被騙。” 電話那頭一受刺激,頓時爆發出更洪亮的怒火聲。 北原賢人內心汗顏,這女人說話真的是不經大腦,她爸估計也是個死犟死要面子的老頑固,父女倆湊在一起,可不得天天吵架。 花江琴音見勢不妙,上前要過來手機,語氣和聲說道:“叔叔您好,我叫花江琴音,工作是職業作家,您放心吧,瑞穗在我家......” 五分鐘過后,花江琴音舒緩了一口氣,歸還手機。 她恨鐵不成鋼的輕輕敲了下栗山的額頭,“你這孩子,哪能這樣說話,那不是找罵嗎,你快去忙吧,路上注意安全,等晚上回來,我教你怎么對付你爸這種類型。” “哦......那我先走了。”栗山瑞穗視線看了看大家,拾起外套離開客廳。 鶴見千春收回目光,擰巴著小眉頭,咬牙切齒拿出手機,給老頭子打去電話。 “爺爺,讓法務部給文藝春秋發律師函!對,就是他們下屬的《周刊文春》那群瘋狗......” 北原賢人默然無語,好歹我也是這個家的主人,你面上不能裝一裝離家出走嗎。 律師函打官司這件事,他沒抱多大希望,頂多就是惡心下對方,畢竟《周刊文春》上過的法庭,可是數不勝數。 他們跟優衣庫打過官司,跟杰尼斯打過官司,跟曾經的外務大臣(首相女兒、防衛大臣妻子)打過官司,跟無數藝人事務所打過官司,身經百戰,屢敗屢戰,徹頭徹尾的瘋狗組織。 也就是島國憲法規定了新聞自由,《周刊文春》占了個大義,民眾也喜聞樂見,樂得吃瓜,法律和民意上,政府拿瘋狗沒辦法,否則早蹲監獄去了。 依北原賢人來看,對付這群瘋狗,需要一個把生命置之度外的勇士,給“瘋狗王”發死亡威脅,并付諸實際行動,說不定才有效。 不過這種事,天下沒有不漏風的墻,政府不想惹腥,遭政敵攻擊,企業和事務所不想壞名聲,損害公司風評,國民氛圍熱愛八卦,樂得吃瓜,沒人肯來做。 再者法律也不是隨意踐踏的玩物,藝人又沒有肖像權和隱私權,《周刊文春》只是八卦,沒有犯法,別人打他,他們還是受害者,警察還得幫他們,也就一直活蹦亂跳到今天, 北原賢人微嘆了口氣,鶴見千春寄律師函,最后無非打上幾個月官司,贏回點名譽損失費,但那時候,比賽早結束了。 人怕出名豬怕壯,一旦名氣來了,麻煩事也就來了。 大家一起陪花谷看完節目,時間已經不早。 夜晚十一點鐘,北原賢人抱著被子,放輕聲音,悄悄下樓,偷偷來到客廳沙發睡覺,再給門口系串鈴鐺,沙發兩旁也系上。 他給自己戴上口罩,做好安全措施,睡前看了會手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