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唔…… 對于肖默這看上去不是很專業的設備,馬小玉有點無語。 不過,她還是叫上李伊然一起聽。 歌曲小樣制作的并不算好,還能聽到一些嘈雜的聲音,但兩人卻聽得格外認真。 三分鐘后—— “這首歌很好,我很喜歡,就這個吧。” 還沒等馬小玉開口呢,李伊然就直接說了出來。 馬小玉張了張嘴,一時間竟然有點不知道該說什么才好。 按照商場的基本套路,她需要想辦法去“貶低”一下這部作品,以便于給己方爭取更多的利益和權益。 這不是什么耍心機,而是生意談判途中的必要過程。 當然,“貶低”產品并不意味著瞧不上,畢竟,真要是沒瞧上的話,也就沒必要繼續談了。 雙方都很理解這種規則,所以,在產品“品鑒”結束后,雙方應當展開一些“唇槍舌戰”的爭鋒,一方面是爭取利益,一方面也是增加彼此的信任感,因為只有認可了對方的能力,才會對接下來的合作更加放心。 這事兒…… 聽起來好像應了一句歇后語: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但很多時候吧,這種事情還真挺有必要的,商人們并不覺得厭煩,甚至還樂在其中,認為這事兒大有學問。 然而現在—— 李伊然這么一開口,直接讓自家這邊沒了討價還價的余地。 馬小玉感到有些心累,她隱隱覺得這一幕有點眼熟,仔細一想,這不正是當年帶著兒子買衣服時的場景嗎? 十幾年前。 馬小玉遠沒有現在的成就,她不是什么金牌經紀人,只是一個混跡在職場底層的新人而已,沒有名牌大學的基礎,也沒什么與眾不同的長處,僅僅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普通寶媽而已。 那時候,她買衣服會去雜牌鋪子,會跟店家討價還價,因此養成了非常犀利的砍價能力。 但當她帶著兒子去買衣服的時候,這犀利的砍價能力卻全然沒了半分用處。 原因很簡單—— 兒子到了商場后,看中了某件衣服,就會說“我想要這個”,或者是“我就要這個”。 這個時候,售貨員就會一臉微笑的看著她,內心篤定,這次不需要磨嘴皮子就能把衣服賣出去了。 而馬小玉也知道這個道理,所以,她在嘗試性討價還價,發現沒機會后,只能無奈放棄,最后“不甘心”的跟對方索要一雙襪子,也算是得到了點心理安慰。 一晃,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馬小玉本以為,自己相比起十幾年前,已經成熟、精明了太多太多,那種情況斷然不會再出現了。 但李伊然這個讓她最驕傲的藝人,卻狠狠的給了她一巴掌,讓她徹底認清了現實。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