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樂景接過周大遞過來的信封拆開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這封信是由《奉天雜聞》的趙曉松主編寄出,李廷方轉寄給他的稿費。原來他那日在《奉天雜聞》進行連載的《奉天密室殺人案》反響很好,于是周邊幾個城市的報紙紛紛選擇了轉載,同時他們也把轉載費寄給了《奉天雜聞》報社,趙主編就把這些錢寄到了李廷方那里。 也是從趙曉松寄來的信里樂景才知道,原來他走后沒多久趙主編就去李廷方那里拜訪他了,毫無疑問他撲了個空,當時的李廷方也不知道樂景在北平的落腳點。 這點也是自然的,樂景還是在到達北平徹底安頓下來后,才向李廷方發電報告知的。所以趙主編就在信里頗為急切的詢問他的落腳點,并再三熱情邀請他在《奉天雜聞》重刊連載。 有關這點,樂景恐怕只能回絕趙主編了,他已身在北平,自然不可能在奉天重刊連載。讓他欣慰的是李廷方把他的身份隱瞞的很好,趙主編顯然還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還想用守夜人這個筆名寫一些‘不規矩’的文章,所以暫時不打算暴露身份。這封來信也提醒了他,他最好給李廷方去信一封,拜托他不要往外泄露自己的身份才是。 趙主編寄來的稿費無疑解了樂景的燃眉之急。因為有多家報社轉載的緣故,匯款單加起來足足有六十元,足夠他們三個月的房租了,在民國寫文果然是暴利。樂景也不由感慨民國報社們的操守,要知道放在現代,盜文者抄襲者把原作者痛罵一頓的事比比皆是。 既然暫時已經不缺錢了,樂景也就不必急著寫文,他可以好好休養了。同時另一件事就必須提上日程了。 “上學?”李淑然驚詫地望著大哥,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提出了這個。 樂景點頭道:“對,我最近有一筆稿費入賬,足以送你去念個小學了。” 李淑然今年才13歲,上學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橫豎也不花幾個錢,樂景也不指望她能學到多少東西,起碼能學會讀書認字,不做個睜眼瞎就行。 民國時期實行的是壬子癸丑學制,分別是初小三年,高小四年,中學四年,大學三或四年。以李淑然如今的年紀,上初小已經有點晚了,但是還不算很晚,如今這時代,十七八歲還在念小學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民國也是有義務教育的,法律規定公民要去接受小學教育,所以政府財政對小學教育多有補貼,一般來說初小是不收費的,高小則收費很低,但是每學年幾塊大洋的學費對很多家庭來說仍然是個不小的負擔。 和后世網絡帶有些許嘲諷意味的小學生不同,民國的小學生,特別是高小生,已經算是文化人了,對普通百姓而言已經是可以拿出來說的學歷了。后世某位新文化運動的領導者都說,一個小孩在小學里念了六年書,穿起一件長衫,便不屑助哥哥做木工,幫爸爸種田了,因為他是特殊階級了。 樂景這些日子以來雖然也抽空教過李淑然認字,但是他畢竟精力有限,而且術業有專攻,這種事果然還是需要專業的教師。 李淑然聞言明顯有些心動,但還是有些躊躇:“我……我可以嗎?我什么也不會呀。” 樂景笑了:“就是因為你什么都不會,才要送你去念書啊。” 李淑然還有些猶豫:“可是我年紀都這么大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