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想要獲取足夠的聲望,最容易的方法便是炒作,也就是俗稱“博眼球”! 林帆來自于現代,對于炒作那一套自然也是非常清楚的,起碼遠遠要比這個世界的人要強得多,而想要獲得人們的關注,最重要的便是引起人們的好奇心,而想要激起人們的好奇心,標新立異便是最佳選擇。 林帆作為一名來自遙遠“東方帝國的貴族”,然后利用一種超乎人們想象的新奇方式,去震懾違法不仁的殘暴劫匪,這對這個世界的人們來說都是非常稀奇的事情,足以成為一面標志性的廣告,以后只要人們一提到京觀就會想到林帆,可想而知會給他帶來多么巨大的聲望。 劫匪的人頭全部用來筑京觀,尸體的話直接留給大自然做養料就好了,然后便是他們的兵器、盔甲,這些破爛林帆當然是不稀罕的,但是換成比格倫村就不一樣了,這些對于村民們來說都是稀罕物,沒看村民們用的武器也就是一些鋤頭、木棍什么的,等到這波集訓之后林帆就要帶著部隊離開了,這些兵器盔甲正好給他們留下防身。 不過劫匪們的武器也就算了,雖然大多都是銹跡斑斑的,但有總比沒有強。至于盔甲的話,就只拿了那三套破舊的皮甲,至于劫匪嘍啰身上的那些破麻布衣,就連本世界的人見了都嫌棄,還是留給大自然來消化分解吧。 ……………………………… 就在下屬們處理戰場,并且稍作休息的時候,林帆再一次回到了現實世界。 想起剛才艾普他們的戰斗,林帆雙手不由微微顫抖,這并非恐懼,而是在極力壓制內心的興奮。 騎著戰馬一掠而過,手中的刀劍順勢劈砍,一刀斬斷敵人的脖頸,然后敵人的頭顱沖天而起,一股熱血肆意飛濺。 想到這里,林帆不由一陣振奮,一股血勇之氣直沖胸膺,只覺心中的血性被徹底激發出來,恨不得能夠親自率領士兵們沖陣殺敵。 我好想,真的好想,親自率兵上陣殺敵!林帆的內心如此吶喊道,果然戰爭才是男人的爛漫!我也想要騎著戰馬,然后將敵人的頭顱統統砍下,以此來譜寫獨屬于自身的絕世武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