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陳黎野就做了一次工具人。 畢竟李忠說的對,反正他閑著也是閑著。法院離律所不遠,也就直走兩三個路口的距離。陳黎野不想走路,還是選擇了開車。 第一個路口向他亮出了紅燈,陳黎野緩緩地停了下來。他左邊是一輛巨型大貨車,陳黎野這么一輛小轎車,被大貨車籠罩在了巨大的陰影里,也免得遭太陽曬了。 他沒覺得有什么不妥,于是趁著等紅燈的間隙,拿出手機來看了一眼,一開屏就看到了日期。 距離他上次出地獄已經過了八天。 這就奇怪了。他向來進地獄的間隔不超過三天,怎么這次突然時間變得這么長了? 能出地獄的方法是懺悔并改過從新,只要悔過的夠誠心,那就能夠出地獄。既然規則是這樣,那么能留在人間的時間延長應該也和這條規則離不開關系。 是陳黎野做了什么嗎? 可他什么也沒做啊,而且他本身也沒有罪。 既然問題不是在他身上,那應該就是在謝人間身上。應該是謝人間做了什么,所以這次的時間才得以延長。 那他又做了什么? 陳黎野想不明白。 信號燈由紅變綠,四周的車子都紛紛啟動,陳黎野便也踩了油門,向前駛去。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