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尹鐸沒有再對甄意提問,而是傳喚了一位目擊證人,那位蘇姓證人表明,那天早上,她走到樓下,聽到頭頂有女人的驚呼聲,抬頭一看,就見甄意把淮如推下了樓。 尹鐸拿著淮如的照片給她看:“這是墜樓的那個人嗎?” 證人蘇小姐為難:“不知道,她摔下來的樣子太慘了,我沒敢看。” 這樣的反應很真實。 尹鐸又指了指被告席后面的甄意:“推人下樓的,是坐在證人席上的那位小姐嗎?” 蘇小姐點頭:“是。” “13樓高,你看得清楚?” “我看到她的頭發很長,穿著一個白色的短袖t恤。那天很冷,我想應該就是那個屋子里住的人。” 尹鐸問完,呈上了甄意公寓樓道里的監控,說: “死者墜樓是在上午6:05分左右。監控視頻顯示,被告于上午6:06:38秒從自己的家里跑出來。” 視頻停住, “從這里可以看出,被告當天穿著短袖t恤,休閑褲,而且沒有穿鞋。” 這個裝扮和證人描述的相吻合。 尹鐸轉身看向甄意:“同樣,多處路段監控顯示,被告以上段視頻中出現的裝扮,在街上四處游走。我認為這個時候,她的精神已經失控。且持續時間長,非常危險。” 法庭的投影儀上出現了數段畫面:甄意亂糟糟的,赤著腳在路中央跑,一會兒在這個監控視頻下,一會兒又在那個路口。 她一身薄衣在大冷天里驚慌失措,這場景太直觀,太沖擊人心,旁聽席上的眾人開始竊竊私語。 畢竟,法庭上鎮定自若的甄意,和視頻里那個張皇逃竄的人,差別太大了。都在想,原來這就是人格分裂啊。 盡管議論聲起,甄意臉上仍波瀾不起。 尹鐸的問題問完了,法警打開證人席位上的門。甄意走出來,到了辯護人席位上,很輕地對法官和陪審團成員頷了一下首。 隨后,她緩步走到法庭助理面前,禮貌地說:“剛才尹鐸檢控官播放的道路視頻,我需要借用一下。” 法庭助理于是重新播放了一遍,甄意盯著視頻上好幾段錄像,對助理下指令:“播放,停,播放,切換,停……” 法庭里只有她清淡平和的聲音,陪審員和旁聽者全認真看著,不知道這樣播放和之前尹監控官的播放有什么不同。 幾番下來,尹鐸發現,她喊停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她和陌生人有交集的地方。他隱隱感覺到什么了,果然, 甄意回頭,看著眾人,道: “剛才大家也都看到了,我在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車撞倒,司機下車來罵我;我跑過巷子的時候,有個婦女上來揪扯著我,也在罵我;……還有很多很多,可我的反應是什么?” 眾人默然。 “我沒有和任何人爭辯,也沒有主動和他們有身體接觸,我在躲避他們。” 她說完,沖尹鐸微微一笑, “非常感謝尹檢控官提供這幾段視頻,證明我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威脅。” 好一次借力打力! 尹鐸甚至連提出“反對”都沒有理由。 甄意優雅地對法庭助理頷首:“謝謝。” 同時,她心里微微慶幸,她沖進精神病院要殺厲佑的事,言格幫她隱瞞得很好。 做完這些,甄意看向證人蘇小姐: “那天你看見被告,也就是我,從陽臺上把死者推下樓了?” 她的態度非常隨和,所以蘇小姐并不覺得緊張,答:“是的。” “嗯。”甄意遞給法庭助理一張圖紙,讓她放映在投影儀上,那是一張甄意家所在公寓樓的模型圖。她的陽臺和淮如的墜樓地點用大紅色的圓圈圈了起來。 甄意問:“可以說一下,你聽見死者的叫聲并抬頭的時候,你是站在哪個位置嗎?” 她遞給證人一支筆。 蘇小姐走過去,在圖紙上畫了一個藍色的箭頭。那個位置離淮如的墜樓點有一段距離,是公寓樓的出口。 蘇小姐返回證人席坐好后,甄意問:“請問你是剛走出公寓樓,還是已經走出了一段距離?” 證人努力回想了一下:“走出來幾步,不是很遠。大概3,4米吧。” 甄意于是又拿出一張紙,是公寓樓的俯瞰圖,依照著證人的描述,她在淮如的墜樓點,公寓樓出口,和證人所在位置三點之間畫了一個三角形。 由于證人出門只走了3米左右,而甄意的陽臺隔門口的垂直距離大概有20幾米,俯瞰圖便是個一條邊很短另一條邊很長的直角三角形。 甄意的陽臺就在短邊對應頂角的正上方。 公寓大門在左邊,案發地在右邊。 所有人都不明白她畫這些圖形是為什么時,甄意問了一個和圖形毫不相關的問題: “請問,你看見我推死者下樓時,是死者離你近,還是被告離你近?” “死者離我近。”證人很肯定,“她在陽臺的左邊,離我近,被告在右邊,離我遠。” 甄意“哦”了一聲,忽而冷不丁問了句:“你在這個角度,能看清楚是被告把死者推下樓嗎?” 證人愣了幾秒,有些生氣:“為什么看不到?我沒有撒謊。” 尹鐸立刻起身:“反對。” “反對有效。” “我并沒有說證人撒謊。”甄意心平氣和地解釋,又拿出一張照片, “這是我根據你的口供,站在你描述的那個位置,抬頭用相機拍攝案發陽臺的畫面。” 大家都看到,原本長方形的陽臺因為角度和畫面透視的關系變成了一個斜斜的小三角。 甄意指著那個小三角,以及她之前畫出來的三維圖形, “你的位置離樓體太近,離陽臺太遠,且高度有13層。在這個角度,我認為死者墜樓那一瞬間,她的身體會擋住陽臺上的被告人。這會導致出現視覺上的錯覺,比如,被告探身去看死者,卻被你誤認為被告在推死者。” 法庭上一下子起了竊竊的議論聲,視覺錯位?! 這種事情在生活中并不少見,所以眾人都是頗有心得的樣子,連陪審員都覺得很有道理。 尹鐸是服氣的,越是生活中的小常識,越不容易被人發現,她居然想到了。 證人愣愣的,甄意給她臺階下,善解人意地安撫:“你并沒有撒謊,也沒有做偽證,只不過在錯位的狀態下,誤解了,以為被告把死者推下樓。” 證人悶頭不語,過了幾秒,覺得難為情,不肯相信她出庭作證居然是看走眼。她抬起頭,堅定道:“不是錯位,我就是看見了。” 甄意微微挑了眉,既然她如此咬定,她也就不需要對她客氣。況且,證人沒看清,也不能證明她沒殺人。 這場官司的微妙之處就在于,如果是打謀殺,打到這一步,攻破證人證詞,也就算功德圓滿。可如今,她有精神病是事實,她就必須盡力洗脫自己的嫌疑。 自證無罪。 這也是媒體記者們打了雞血的看點。 她緩緩斂去臉上隨和的神色,從證物袋子里抽出了三張法證人員拍攝的照片。 語氣平靜,帶了點冷冽: “第一張是陽臺左邊欄桿上的刮痕和血跡,可以證明死者淮如的確是從陽臺左邊的欄桿上翻身墜落的; 第二張是陽臺地面的圖片。陽臺上的花盆砸碎了,碎屑和泥土全撒到地板上,很不湊巧,剛好把死者墜落前站的位置包圍起來。 而被告除了在右邊邊緣留下一個腳趾印外,現場法證人員鑒定得出,這一整片泥土和碎屑幾乎是完好無損的,即使是外圍的小渣滓,也沒有被破壞過的痕跡。 請問,被告是怎么飛過去,在不破壞花盆砸落的自然痕跡下,把死者推下樓,又飛回來的?” 無數目光寂靜地集中在證人身上,證人蹙眉反駁:“是推人下樓后再打破花盆也說不定。” 甄意涼涼一笑,大拇指一擰,第三張照片從背后顯現出來: “不巧的是,死者的鞋子在泥土痕跡的左邊邊緣留下半枚鞋印,證明花盆的確在她墜樓前就打碎了。” 一片安靜。 所有人都知道這種“自證無罪”式官司會很難打,可到了這一刻才發現,這樣的滴水不漏,有什么事情能難倒她? 甄意握著那兩張照片,手忍不住抖了一下。 天知道她看到這些證物時的激動與感激,她沒有殺人,即使是甄心的人格出現時,她也沒有殺人! 她能壓制住甄心! 證人愣住,啞口無言,羞得滿面通紅。 甄意也沒有過多地斥責她。 她以往的風格以攻勢凌厲,氣場強大見長,可現在頂著個精神病人的“光環”,她還是要低調并克制一點為好。 她轉身看向尹檢控官:“我認為,這些證據足夠證明我和淮如的死亡,沒有關系。” 她列舉的證據再明白不過了,此刻明明白白說出這句話,法庭上沒人訝異,反都覺得理所當然。 甄意又請上了法證人員,拿出另外幾分證據: “照片中這個掉落在現場的藥瓶是你發現的嗎?” “是。” “里面裝了什么?” “揮發性的致幻劑。” “上面只有死者淮如的指紋嗎?”暗示是淮如自帶的。 “是。” “尸檢報告顯示,死者身體里有這種藥劑?” “對。” “這種藥劑會讓人產生幻覺嗎?” “對。” “可以讓人自己跳樓嗎?” “是。” 法庭上起了細細的議論。 到這兒,問題應該是完了,可甄意又加了幾個: “是怎么進入死者身體的?” “藥劑揮發后,被死者過量吸入身體。” “它是無色無味的嗎?”刻意問。 “一開始是甜膩的,但會很快變得沒有氣味。” “藥品的揮發,會讓在場者都吸入吧。” “是。” 她停了一秒,接著,神不知鬼不覺地往自己身上拉優勢, “而被告人那天失控,驚慌失措地在大街上跑,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吸入了藥物,而神智不清?” “不排除這種可能。” 這話一落,四周熱鬧了一陣。 這不等于說,淮如死的那天,甄律師可能并沒人格分裂? 甄意回身,眼見著尹鐸要反對,搶在他之前對法官頷首:“我的問題問完了。” 很好。 淮如案,徹底解決。 …… 中途休庭后,甄意再一次坐上了被告席。 這一次,話題轉到了楊姿被殺案, 尹鐸問:“被綁架之后,你的心情是什么?” “害怕。” “死者生前用各種極端的方式虐待了你?” “是。”甄意盡量簡短。 “能說一下,她是怎么虐待你的嗎?” 甄意抬眸看他,有幾秒沒有作聲。 尹鐸在開庭前曾提出拿甄意受傷害的照片當證據,直觀,慘烈,很有沖擊力,容易讓人認為她在那種情況下會產生殺人報復的心理。 但甄意一方提出抗議,認為那些照片屬個人**,會對被告造成精神傷害,不允許控方拿出來做證據。但辯護方可以酌情考慮是否在庭上呈出,為自衛殺人做證據。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