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縱火犯啊……” “嘖,還以為國慶能好好玩?zhèn)€痛快,怎么又碰上這種事情,我真心不想當偵探或者救火隊員啊。” 方子羽咬著右手大拇指喃喃自語,思考著自己接下來應該做什么。 按理說,人為縱火總會多多少少留下一些痕跡,尤其像310路公交車和大眾甲殼蟲這種無故自燃,消防部門和安監(jiān)局的專家肯定能找出痕跡。所以銀江警方肯定已經(jīng)開始著手秘密調(diào)查,或許還從各部門抽調(diào)精銳組成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乃至秘密專案組。 乍一分析,既然有警方在調(diào)查縱火案,方子羽完全可以裝作不知道,抽身事外。但仔細想想就知道那是盲目分析,瞎吉爾亂分析。 縱火犯上次對310路公家車下手沒能得逞,這次又對李倩的大眾甲殼蟲下手,這說明說明?說明縱火犯應該不是一時沖動想要報復社會,而是有一種難以抑制的沖動,或者其他原因,迫使他放火燒人。 而且這個縱火犯必定具備一定的反偵察能力。若非如此,他早該蹲在看守所里了,哪能跑出來放火? 如今距離310路公交車起火事件已過去三個禮拜,以銀江刑警的偵查能力,都遲遲未能將縱火犯抓捕歸案,說明這個縱火犯的反偵察工作做得相當?shù)轿唬M而間接說明這個縱火犯的智商應該在正常水準之上。 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想要縱火燒死別人,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心理有問題。 不管他是哪里有問題,總之他不會輕易放棄,前后兩次縱火燒人都是功虧一簣,想必那縱火犯已是暴跳如雷,急躁不耐,很可能還會繼續(xù)放火。 那么在縱火犯被警察抓住之前,方子羽可以做點什么,又應該做點什么呢? 首先,得再找個能幫上忙的人。 這次他燒李倩,方子羽可以讓馮昊去救人,沒有問題,不會留下任何后遺癥。 那下次他燒別人呢?還讓馮昊去救人么?一次是巧合,接二連三都是巧合?誰信? 其次,得靠著來之不易的機會,進一步測試未來平板的獎勵機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