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隨著武裝的進駐以及法律的設立,克拉克鎮成為了馬哨的領地,或者說殖民地。這聽上去似乎有點魔幻——印第安人對一個美國小鎮實施了殖民。 既然已經實施了殖民,他當然不會再洗劫這里的居民。 洗劫是不會洗劫的。 但按照法律文件,有些該“充公”的東西,當然還是要“充公”。比如昨晚收繳的差不多一百支火槍,大部分都會被帶回氏族,還有一些則留給鎮警察使用。 再比如,有一戶白人在反抗中全家覆沒,他的財產自然也要“充公”。 而他又似乎是鎮上最富有的一家,所以對他財產的清點收繳,頗費了一番功夫,馬哨也到場參與。 鎮公所旁邊不遠,一處精美小樓中。 幾人正在忙著清點、搬運財物。 “西班牙銀元1145枚,各面值的美元金幣514枚,還有鈔票、金條、珠寶……光這些就得值七八千美元,真是個財主!”馬哨手里拿著清點的單子,不由說了句。 這些只是貨幣和金銀珠寶,此戶人家擁有的住宅、土地和一家木材廠還沒算。 “這戶人家就是你的前主人?”馬哨轉頭看向瑪麗。 “是的。”瑪麗·弗里曼說。 馬哨想了想:“在鎮上修建足夠的住宅以前,暫時沒有住所的人,包括駐軍以及黑人們,可以住在這棟以及槍匠搬走后留下的住宅,再加上鎮公所,不夠的話再搭幾個帳篷。” “瑪麗,你先擔任臨時稅務官。” “臨時稅務官?”瑪麗疑惑道。 馬哨解釋說:“因為這并不是你的正式任務。現在我需要返回氏族,等過幾天,我會再來給你安排正式的任務。” “在此期間,你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三件小事。首先,你要找幾個懂記賬的人……” 瑪麗忽然說道:“我會記賬。” 馬哨先是有點驚訝,隨即點頭:“既然如此,我想這方面就不用我多說了,到時候我會直接來檢查你的工作成果。” 瑪麗自信地說:“沒問題,另外兩件事是什么?”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