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強迫-《限時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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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君尋還在端詳照片。
這案子時間跨度很長,最早一起發生在2160年五月,被害人是個43歲的賣淫女,當時戰爭剛開始,她死后兩周被人發現。第二起案子發生在2160年十二月,被害人是個38歲的賣淫女,死后一個月被人發現。
2161年兇手沒有作案,督察局也沒有抓到他。他就像是消失了。直到2163年,他再次出現,犯下第三起兇殺案。第三起案子在2163年四月,被害人仍然是個賣淫女,24歲,死后半個月被發現,隨后兇手又消失了。他這次消失的時間更久,到今年才出現,犯下第四起案子。
最后一位被害人只有16歲,是個女高中生,死后八個小時被發現。
所有被害人都是在家里被發現的,這些現場照片很夸張,它們都被血跡覆蓋住了。晏君尋需要點開大圖,才能在紅色里辨別出那些家具。
兇手有個習慣,他喜歡在被害人的頭部套上塑料袋,把她們擺成跪著的姿勢。
“高中生的死因是溺死,”晏君尋把這些照片按時間順序依次擺在眼前,“眼黏膜有出血現象。但是她和以前的被害人一樣,不僅遭受到兇手的暴力對待,也遭受到異物插入。”
兇手沒有性行為,但他有性暴力。
前兩個案子都發生在停泊區的舊商圈,那里是停泊區著名的紅燈區,發廊和按摩店連成幾排,女孩子都坐在玻璃門后面,穿著吊帶絲襪等著被挑選。
一號被害人叫吳瓊花,她給自己起名叫阿瓊,在一家叫作“粉色夢”的發廊里就業,最初被老板和嫖客稱為“二等貨”。她在2155年的時候給一個來停泊區炒樓的老板當小老婆,當了四年,老板因為受到南北聯盟局勢的影響破產了,把她留在停泊區,自己跑了。她當時已經懷了孕,回老家把孩子生下來留給父母,自己又回到停泊區在發廊里繼續賺錢。
吳瓊花在舊商圈的城中村里租了間房子,平時也會在那里接客。她的尸體是發廊老板發現的,人連續兩周沒有工作,發廊老板找到家里,才發現她已經死了。
現場照片保存得很好,晏君尋還能看清吳瓊花房間內部的所有擺設。她的房間很破舊,臥室也是客廳。床上很亂,被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桌子是老樣式,木質的,兇手曾經把她的頭往桌子邊角上撞,那里還有殘留的血跡。但兇手的主要活動區域在衛生間,他把吳瓊花拖了進去,吳瓊花掙扎過。督察局在衛生間的門框上找到了她的指印,還有她斷掉的指甲。
“他有專門用來作案的兇器,”晏君尋腦袋里的思緒開始活躍,它們分布在那些照片上,像是群訓練有素的警犬,仔細地搜尋著細節,“他喜歡……享受這個過程。”
兇手沒有立刻把被害人弄死。他總是把現場搞得亂七八糟,這是他的示威方式。
“是的,”時山延握著水杯,“他走進別人家,把主人從床上拖了下來,然后給督察局留了一地的血。”
那些血跡走向都不自然,是兇手有意涂抹的。他在衛生間里做了很多事情,折磨被害人似乎能讓他感覺很好。督察局的鑒定結果顯示,他把衛生間里的牙刷塞到了吳瓊花的身體內,但是他沒有脫光吳瓊花的衣服——他沒有脫光任何一個被害人的衣服。
“他在被害人死后,給被害人套上了塑料袋,”晏君尋盯著照片,“再把被害人擺放在門邊,讓她看著房門,看著自己是怎么離開的。”
這個人迫切地需要被關注,他總是在強調這件事,仿佛不干點什么,別人就看不到他。值得注意的是,兇手劃破了吳瓊花的照片。那張照片是吳瓊花和炒樓老板的合影,吳瓊花把它掛在墻壁上,假裝自己結過婚,有過家庭。兇手對此很憤怒,他把它劃得稀爛。
兇手還給督察局留了信,他在吳瓊花的塑料袋里塞了張字條,寫著“再見”。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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