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你上網搜吧,《當摸金校尉的那些日子》。” 看名字就知道了,是一本盜墓小說。 陳耀上網搜索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了。 林雨涵說道:“這本書沒有簽約,不過我挺喜歡的,堅持寫到了一百多萬字完結。” 陳耀看了一下,寫的挺好的,看得頭皮發麻。 沒有簽約實在有些可惜。 不是她寫的不夠好,而是這個題材有些敏感,許多網站都不敢要。 雖然網絡小說平臺不敢要,但有個平臺,這類小說卻非常火熱—— 有聲小說網站。 聲音本來就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加上主播的恐怖聲音渲染,聽起來特別的刺激。 某些有聲平臺的頭部主播,可以做到月入百萬了,絲毫不比網絡小說平臺的大神作者低。 陳耀指關節敲了敲桌面:“能不能把這本書的版權給我?” 林雨涵眨了眨眼皮,疑惑地看過來:“你要來干嘛?” 陳耀也沒有隱瞞,直接說道:“我打算把它做成有聲小說。” “這個能賺錢?”林雨涵充滿了懷疑。 雖然做有聲小說,不如寫網絡小說耗費腦細胞,將人家的小說版權拿過來朗讀錄制就可以。 但有聲主播想要做得好也不簡單,需要好的聲音,要有很強的聲音感染力。 更關鍵是,有聲小說目前還比較小眾,撲街多如狗毛。 陳耀很肯定回應:“可以,而且躺著就能賺錢?” 躺著就能賺錢?讓林雨涵更加迷惑了。 陳耀飛快說道:“那些你就別管了,這本書的版權你賣不賣?” 林雨涵抿嘴想了想:“可以啊。開個價吧。” 《當摸金校尉的那些日子》沒有簽約,換言之一分錢價值都沒產生,現在有人看中它的版權,哪怕很低廉都能接受。 陳耀豎起一根手指:“1萬。” 一百多萬字,一萬塊,確實有些少,但這錢不賺,那本小說躺在那兒也沒啥價值。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