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一次說話的是裕王,他嘆息著道:“這個例子五十多年前就出現過,那一次差點鬧得大家兵刃相見,雖然最后壓下來了,可那一代的很多宗室子弟,全都成了仇人,就算是到現在,也沒有和好。 所以說啊,銘淇!如果你還想和銘璟、八妹這些人成為朋友,就盡量不要想這些辦法,不然最后翻臉了,連親戚都做不了。” 聽著裕王妃和裕王的話語,柳銘淇傻了。 現代經典的風險利益共擔的法子,到了大康朝卻沒有用? 老爹老媽肯定不會騙自己。 難道是自己太低估人性的貪婪和復雜了!? 虧自己還得意洋洋,覺得可以賣出一些股份、犧牲一點利益來團結大多數的人。 沒想到這反而是在給自己招惹禍事,最后人財兩失,什么都得不到? …… 但是仔細一想,這里面還是可以來說道說道的。 做生意鬧翻,簡直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 在古老的東方,無論古代還是現代,合伙人一定至少是朋友,動不動就是親戚,這是鐵律。 結果在古代和現代,這樣的關系一樣能鬧翻,便牽扯到了很多很多的原因。 最重要的一點,應該是錢和權混亂不清,也沒有一個嚴格的執行模式。 在一家商社里面,出了錢的人都在說話,都想要撈好處,時時刻刻還在嫉妒別人拿得多,從而自己挖墻腳……這樣的事情,是合作的商社倒閉的最重要原因。 西方在現代商貿這一點就做得比較好。 誰拿錢多,誰便擁有更多的股份,自然有最大的說話權,基本上能決定公司的事務。 但小股東也并不是沒有監督權,只要大股東沒有超過百分之六十七的股份,那么小股東遇到不同意的,就可以提起全部股東投票,以此來決定是否執行。 大股東有執行權,小股東有監督權,這樣互相制約,但是各人都有各人的權限,才可以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 之前宗室的合伙生意出問題的原因在于,大小股東各自的權益沒有很好的被執行。 準確的說,他們是缺乏一個強有力的裁決者。 如果在現代,那就是法院,法院可以做到世界上相對來說最公正的裁決。 可在古代,裁決者就是皇帝了。 皇帝面對所有人都是自家親戚的情況下,你說他怎么判決? 強勢一點的還好一點,稍微心軟的,就會釀出禍事。 看樣子那一次遇到的皇帝便是比較軟的。 法院判決依據的是法律,皇帝判決就是依據自己的心意了,很難說是做到絕對的公平不傾斜。 不公不平,自然會引發矛盾。 柳銘淇想的是用現代的管理模式和經驗,來運營這些大家合伙的生意,問題當然不大。 可裕王和裕王妃按照現實的失敗教訓,阻止柳銘淇做這樣的傻事,也肯定沒問題。 通過他們的勸說,柳銘淇總算是放棄了自己天真的想法。 在沒辦法解決掉怎么才能嚴格按條約辦事之前,賣出一些股份來捆綁更多人的想法,本身就是幼稚的。 覺得自己是現代人就很聰明,從而小看古人的貪婪和狡猾,那真是會吃大虧的! 西方的古代人怎么樣不知道,但我們華夏文明的古人,在思想智慧方面那可是源遠流長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