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把這賣歌合同簽一下吧。”鄭學峰很隨意的把合同推到林不凡面前,他根本沒把林不凡放在眼里。 林不凡看了一遍合同,禁不住笑出了聲。 這合同上甲方是龍騰,乙方是賣歌方,也就是自己,合同大概的意思就是,今天乙方以3000元價格將《老男孩》、《你是我的眼》兩首歌賣給甲方,日后這兩首歌曲產(chǎn)生的所有利益和乙方都無關。 “你笑什么?”鄭學峰蹙眉問道。 “鄭助理,合同我看了,沒啥大問題,就需要改一個字,改了我就簽。”林不凡笑嘻嘻的說道。 “要改哪里?”鄭學峰疑惑的問道。 “就是這里……3000元的‘元’改成‘萬’,3000萬就可以了……”林不凡指著那地方認真的說道。 “擦,你說啥?3000萬?小子,你存心找茬是不是?”鄭學峰惱怒了。 “不是我存心找茬,是龍騰把人都當傻逼了,這兩首歌按照現(xiàn)在的熱度,至少價值3000萬。”林不凡早就把這兩首歌的版權注冊到自己名下了,所以不慌不忙。 99到2006年是彩鈴歌曲流行時期,下載一首彩鈴歌曲一到兩元,記得那時候最火的一首《老鼠愛大米》光光彩鈴這塊業(yè)務就為創(chuàng)作者帶來了2000萬的收益。 另外,歌曲也是有版權的,比如KTV唱你的歌就要給你錢,電影電視劇用你的歌就要給你錢,APP上下載你的歌,也要給你錢。 龍騰是店大欺小,覺得宋申輝幾個都是小孩子,想從他們手上把歌曲忽悠過來。 但是龍騰算計錯了,這歌曲是林不凡寫的。 “小子,你瘋了吧,3000萬?你怎么不去搶?”鄭學峰直著脖子喊,額頭青筋都冒出來了。 “有理不在聲高,別在我面前裝,到底值不值這個價錢你比我清楚。”林不凡不緊不慢喝著可樂,眼也不看的說道。 “小子,別以為你會寫兩首歌日后就能混娛樂圈了,娛樂圈不是你想的那么簡單的,識趣的就把合約簽了,日后龍老師可以帶你進娛樂圈,可以照顧你。”鄭學峰傲慢的說道。 “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我從頭到尾有說過要進娛樂圈嗎?”林不凡譏諷道。 鄭學峰驚了一下,他原本以為林不凡和宋申輝等人混在一起,應該都是向往進入娛樂圈的人。 “既然歌曲不是小宋寫的,那也就不用講情面了,小宋這兩首歌以后你們樂隊別唱了,反正你們唱也不可能把歌唱紅了,就讓龍老師將這兩首歌乃入到專輯中,以后有人問起來,就說是龍老師原創(chuàng)的知道嗎?”鄭學峰一副高高在上的口吻命令宋申輝。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