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是啊!我娶的王妃還是個啞巴,也不知道禮部當時是怎么選的。” “如今還好些,陛下登基后,吏治大好,前些年,如果不給禮部的那些文官們塞銀子,遠支宗室里,男的就只能打一輩子光棍,女的就只能嫁給病秧子或者是那些好吃懶做又奇丑無比但想騙個儀賓身份吃歲祿的!先王在世時就因此借了不少銀子給那些遠支宗室,讓他們去打點朝中那些文官,先王說過他為啥要斂財,明明朝廷給的已經吃穿不愁,還不就是因為那些朝廷官員貪得無厭,為了自己這支宗室的親眷都能有個好歸宿!” “想想留京挺好的,遇到這樣的事,還能告個狀,待在封地,連告個狀都不行,奏本還沒到就會被截住,或者遞不到皇上跟前,甚至還會因為得罪地方官被高黑狀而無處申冤。” 藩王們因此議論和痛訴起來。 朱由校聽后倒是對此深表認同。 他也知道大明的宗室子弟,除了一些近支宗室,因為和皇帝關系近,而還真正像個皇族外,大部分宗室其實過的并不如意,和被軟禁沒區別,早被文官們欺負得不行。 給宗室女選出病儀賓丑儀賓是常有的事,給宗室子選一些娼女病女為妃也常見。 因為大部分宗室是沒機會離開封地的,也沒有機會告狀,而大明為皇家宗室婚配又只是在平民中選,所以,負責這些事的文官完全可以對這些選出來的人進行瞎編,說什么賢淑大方、相貌堂堂。 皇帝又深居于宮,又不可能事無巨細地去操心這事,自然也就不知道。 “唐王府世孫朱聿鍵提的建言不錯!婚配這樣的家務事還是得自家人來辦放心,交給外臣到底會被變成交易買賣,禮部官員因貪墨而致使宗室婚配出現問題的事,朕也有所耳聞,王承恩,你記下來,以后恢復宗人府職能,凡涉及宗室之事皆歸宗人府,不再移交禮部處理!” 朱由校說著就又問著朱聿鍵:“令姐是何時婚配的?” “萬歷三十七年。” 朱聿鍵回道。 “傳旨!立即查出萬歷三十七年負責此事的禮部有關官員,竟致使宗室女因此而自縊,實在是罪不容恕,將其剝皮實草,抄其家!令傳諭天下,凡儀賓或正妃娶時丑陋或有病者,可立即上報,請求和離也好,還是請朝廷再為其選良人也好,皆照準!并追究當時的禮部官員罪責!”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