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姜雪離開了。 她走得無聲無息,像那場下過了就沒人記得的大雨。 高均第一次那樣深刻體會一句話,愛情里誰愛得深,誰就甘愿犯賤。 姜雪辭了工作,高均只能到處去找她。 他別無辦法,如他自己所說,他其實早就完了。 十月份他再次找到她,姜雪咬唇,手一指:“你去把老板的酒砸了。” 堪稱古怪又無理的要求。 高均沒說話,過去把一個酒架子的酒砸得干干凈凈。 他轉頭看她,她已經走遠了。而極致愛酒的老板拉著他,一直唾罵:“我要報警,報警……” …… 十二月,姜雪穿著古裝在當模特。 她撐著一把彩蝶油紙傘,按廣告商說的,給他家產品打廣告。看見高均時,她臉色變了變。 他看起來憔悴了許多,然而看見她時,他竟能溫柔笑笑。 神經病,姜雪在心里吐槽。 高均來陪了她好幾天,像曾經她進劇組陪他那樣。 姜雪忍無可忍,把油紙傘往臭水溝一扔:“撿!” 高均安安靜靜看著她,笑了:“好。” 他只身下去,撿起那把被她丟棄的傘,高均眼里慢慢涌上淚意,他拿著被污水打濕的傘,甚至不敢抬頭。 高均知道,她一定又走了。 …… 來年開春時,姜雪的單反相機不小心摔壞,把她心疼慘了。 第二天,她收到一個快遞,是一模一樣的單反。 高均瘦了許多,眼里的光彩卻不滅。 姜雪煩躁地抓抓頭發:“你就不能放過我嗎?全世界都在等你回去拍戲,你追得不累,我躲得都累。” 高均啞聲說:“我只是想看看你,你要是不喜歡,我不出現在你面前。” 姜雪搖頭:“你別裝,我了解你,所以不信你。”她看著他,“你如今喪家之犬一樣的模樣,我怎么可能喜歡你,你連基本的魅力都失去了。” 高均不語。 姜雪:“你回去拍戲吧,做你自己,至少我還是喜歡你的粉絲呢。” 于是四月,他買了回去的機票。 “我主動離開你三個月,等到七月,我能不能來看看你?” 她抬眸輕輕唔了一聲,含含糊糊道:“好啊。” 他心滿意足笑了:“我回來給你帶荔枝。” “走吧走吧。” 他沒敢回頭,畢竟她說,這個七月會等著他。 …… 七月的時候,高均拍的電視劇殺青。 他帶了顆顆飽滿的荔枝,再次回到r市。 喧囂的季節,安謐的城市。 高均依舊沒能找到她。 等高均知道她消息時,她已經去了另一個島嶼。 那天他喝了許多酒,懷里抱著一袋精心挑選的荔枝。回到他們當年的高中。 這所古老的學校歷經里無數風雨,建筑本已經破舊,可是今年據說有人出資把它翻修了一遍。 他停在校報刊前,看著當年那封情書貼著的地方。 仿佛看見那年少女蹦蹦跳跳去撕情書,氣憤極了。 他站在人群之外,冷眼旁觀。 可如今想來,那真是這輩子最好的時光。他所有的快樂,竟幾乎都是她給的。 有個女學生走過來,好奇問他:“你長得和高均好像,你是那個很多人都喜歡的明星高均嗎?” “我不是。”他這樣回答。 許久以后他才懂,他并不想做很多人都喜歡的大明星。 他想做那個午后,坐在教室里的少年。那年風很溫暖,生活很純粹,時間也似乎流動得溫柔又輕緩。陽光灑下來,身邊少女輕輕戳戳他。 高均不耐煩轉頭。姜雪微笑著,趁老師寫板書,手指飛快比了一個愛心。 那樣簡單,熱烈。 以至于再不解風情的男人也會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真喜歡你啊,高均。 我也是。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