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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為了回家(為盟主芭芭拉Y加更1/2)-《晚明之我若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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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沒想過與后金硬碰硬,甚至連攻城都沒想過,雖然城里住的都是后金的達官顯貴,雖然那里才有更多的財寶。

    但是如今財寶對于闖字營毫無用處,反倒是累贅,他需要食物、需要馬匹,而這些都在城外,都在各部落的牧民手里。

    當晚,闖字營趁著夜色,從長嶺渡過遼河。

    經過偵查,長嶺以東六十里是野豬皮三子阿拜的領地,阿拜雖然不受后金黃臺極的重視,但畢竟也是后金皇族嫡系,倘若能蕩平他的牧區,至少接下里一個月都不用愁吃的。

    “那虎墩兔真是幫了咱們大忙,倘若以后見著他,老子定要跟他喝個不醉不歸。”李自成望著不遠處牧區營地,突然對羅汝才道。

    “還真是,虎墩兔畢竟是蒙古正統,有他在西邊搗亂,黃臺極自然坐臥不安,這阿拜手底下的兵想必也是被征調走,去對付那虎墩兔了。”羅汝才笑道。

    前陣子虎墩兔在西邊連戰連捷,不僅本部沒有遭受多大損失,還就地補充了兵員,其他投靠后金的蒙古部落坐臥不安,急忙向后金主子求援。

    黃臺極自然知道輕重,只得調集大軍三征虎墩兔,其后方自然十分空虛,算是給了李自成絕佳的機會。

    “叔,最好兩面包抄,休要教韃子跑了,這些韃子可不比蒙古韃子,相比于財寶牛羊,陛下應當最喜歡后金韃子的那個老鼠辮兒。”李過騎在馬上道。

    李過說完,周圍幾個將領都小聲笑笑,后金韃子整個一光頭,只在后腦勺留著銅錢大小的一撮頭發,還要編成個細長的小辮子,闖字營的人時常拿這個嘲笑。

    李過雖然是李自成的侄子,但其實卻比李自成本人還大了六歲,在關內時,李自成除了軍師李巖外,最信任的就是這個大侄子李過了。

    “兩面可不成,咱們人多,務必要快準狠,老羅,東邊交給你了,李定國、劉文秀、孫可望,你們負責南邊。”李自成命令道。

    陛下喜歡后金韃子的老鼠辮兒,這一點幾乎成了闖字營將官的共識,但他們也不屑于拿當地漢人或者蒙古人來冒充。

    一來沒有必要,二來那老鼠辮兒并不好模仿,闖字營的將官也沒整明白,后金韃子是如何把頭剃的那么光,唯獨后腦勺那撮頭發長的茂盛,倘若被朝廷發現,恐怕他們永遠也回不去關內。

    “掌盤,俺曉得了。”剛滿十五歲的李定國沉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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